旅游类!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旅游业产业链项目申报条件时间及流程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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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旅游业产业链项目申报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旅游业产业链项 目支持名额为10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 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链属)企业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招商引 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 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 俗,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 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旅游业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须为我市旅游业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 或在蓉创业1年以上;

  4.在成都市文旅投资、旅游目的地产品、旅游娱乐、旅游住 宿、旅游综合服务等旅游产业关键环节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项 目)关键负责人或管理负责人、研发型人才,对成都市旅游业产 业建圈强链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二)其他条件

  1.创业型人才

  在成都市创办旅游企业,企业属于旅游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或旅游产业链关键环节,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作为股东占股30%以上或 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 营管理能力;创办的企业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主知 识产权或核心品牌,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开发或创作的产 品(或品牌、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创办企业2023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2.管理型人才

  在成都市旅游业企业管理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 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所管理企业符合旅游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企业品牌影 响力大、竞争力强;

  (2)所管理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规范的法人治 理结构,2023年企业资产、收入、利润及税收贡献突出;

  (3)具有担任知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高级职位或在关键岗 位上任职1年以上或具有1个以上重点项目管理案例经历,工作 业绩突出。知名旅游企业包括但不限于:“6类500强”,旅游 上市公司,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中国酒店集团 50强、全球酒店集团100强,全国百强旅行社或国际知名旅行 社、知名OTA,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等管理运营机构,国家知名主题公园等。

  3.研发型人才

  在成都市从事旅游规划策划、新产品、新设备、新场景开发、新技术转化与运用、新业态培育等工作,带动我市旅游品牌塑造和激发消费显著,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近三年内,所研发的技术、设备或培养产品、商品具有较大市场吸引力,有较强的市场转化前景和品牌影响力,并取得了较大的市场效益。依托所研发的技术、设备、产品、商品、旅游线路产品等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者获得国家、省级 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等相关奖励一项及以上。

  三、“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旅游业产业链项目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旅游产业“链主”企业,一般是指在“开发端—产品端一市 场端”旅游产业链中占据优势地位,对产业链大部分企业的资源 配置和场景应用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和话 语权,对我市文旅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1.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 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 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 信用记录;

  (3)企业以旅游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 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

  2.其他条件(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其中3个条件)

  (1)注册资本,旅游游览(娱乐)企业和旅游住宿(餐饮)企业、旅游综合服务企业、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0万 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2)年度营收,旅游游览(娱乐)企业和旅游住宿(餐饮) 企业、旅游综合服务企业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景区综合收入) 分别为:5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以上。

  (3)员工数量,企业2023年底在职员工人数在200人(含) 以上;

  (4)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 力,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超过50家;

  (5)项目投资,企业2023年所投资建设的省、市重点入库 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含)以上;

  (6)能级品牌,属于“6类500强”、旅游类上市企业、 “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中国酒店集团50强”等区域总部或一 级公司及以上,或属于“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 成都市“总部平台类企业”等,或属于国家级4A级及以上旅游 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品牌旅游住宿业等投资 运营主体。

  (二)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

  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旅游业产业链项目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旅游业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旅游业产业

  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旅游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文旅行政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 于8月9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2)确定自评企业。市文广旅局组织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 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23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 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填写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 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30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文广旅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旅游业产业链 领军人才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 业审核后,于8月9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文旅行政管理部 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对推 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23日前汇总报旅游业产业链领 军人才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 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文广旅局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 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 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 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 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投 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 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 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 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 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3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文广旅局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 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 定为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文广旅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市文广旅 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于9月 30日前以党组名义及时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 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 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文旅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务必 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 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 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 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 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 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 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 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 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 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 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 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 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 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 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 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 “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 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 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 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 格。

  (五)请各区(市)县文旅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 点将以下材料报送相应单位:①《成都市旅游产业链链主企业申

  报表》(附件1)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3份及电 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 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 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及附件材料 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 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附件 较多可制作目录,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 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光 盘同纸质件一同报送;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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