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7
资金支持!宣城市宣州区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宣城市宣州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免费咨询(代办):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支持方向
1.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3.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4.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1.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整区推进、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项目支持对象:宣州区种植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大户等农业主体,水稻种植主体面积100亩以上,经济作物种植主体面积50亩以上,从事粮油、经济作物种植4年以上。
3.项目支持内容:水肥一体化系统、杀虫灯、无人机、施肥施药器械、虫情测报灯、生态廊道等。
4.项目资金及申报条件:1、绿色防控示范区:中央投入资金总量不超过240万元,宣州区种植业局统一申报绿色防控示范区,再组织农业种植主体实施。实施主体粮油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从事农作物种植4年以上,能够熟练应用杀虫灯、高效施肥施药器械等绿色防控设备。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基地:中央投入资金总量不超过170万元,实施主体为种植茶叶或水果的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作物种植4年以上,茶叶单体工程资金投入不低于70万元,水果单体工程资金投入不低200万元。茶叶种植主体要求:面积200亩以上,获得SC认证及绿色食品认证,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水果种植主体要求:面积150亩以上,其中设施栽培面积90亩以上,果园实施“种养循环”生态模式优先,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或合作社。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50%。
5.项目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形成项目文本,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入库。
6.项目实施:拟采用EPC方法,指承包方受业主(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
(二)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1.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整区推进、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项目支持对象:设计存栏10万只以上蛋鸡(鸭)场、种鸡(鸭)场或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250万羽以上肉鸡养殖场;公益畜禽粪污处理主体(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等。
3.项目支持内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集成配套工程,粪污收集运输车辆等。
4.项目资金申报:中央投入资金总量不超过2885万元,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50%,单体工程资金投入高于100万元。
5.项目申报条件:畜禽养殖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相关资质;粪污处理企业具有肥料登记许可证。
6.项目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形成成熟项目文本,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入库。
7.项目实施:拟采用EPC方法,指承包方受业主(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
(三)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
1.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整区推进、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项目支持对象:连片水产养殖面积150亩以上(含稻渔综合种养)的经营主体,并持有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
3.项目建设内容:池塘清淤、生态护坡,进排水改造,场区道路,生态浮床,增氧设备,水生态系统构建等。
4.项目资金申报:中央投入资金总量不超过600万元,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50%。
5.申报佐证资料:承包合同及《水域滩涂养殖证》。
6.注意事项:已纳入国家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程序:申报主体编制项目文本,经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入库。
8.项目实施:拟采用EPC方法,指承包方受业主(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
(四)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
1.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整区推进、综合治理、多方参与,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全链条防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项目支持对象及内容:支持宣州区秸秆收储及产业化利用主体扩大规模,新建及改扩建秸秆收储或产业化利用设施设备,提高秸秆打捆、收储能力或产业化利用规模;支持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企业、公益机构或相关事业单位开展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新建及改扩建收储利用相关设施设备。
3.项目资金申报:中央投入资金总量不超过700万元,其中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不超过400万元,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不超过300万元。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50%,单体项目资金总投入不小于100万元。
4.项目申报条件:土地合法,具备项目相关实施经验。
5.项目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形成项目文本,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入库。
6.项目实施:拟采用EPC方法,指承包方受业主(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总承包。
三、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并于8月9日(本周五)下午下班前将附件2及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报送到宣州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二级机构(区畜牧局、区种植业局、区生态能源局、区水产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关于宣城市宣州区2024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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