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6
老字号汇编专题!长沙市各区县企业申请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长沙老字号各区县申请奖励补助及认定条件流程指南整理如下,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以及湘江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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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长沙老字号各区县申请奖励补助(仅供参考)
市级(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对新获得商务部、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长沙老字号”品牌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②对“老字号”开展跨界创新(如与其他品牌开展联名活动等)工作的,且经相关媒体宣传有一定影响力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③对“老字号”企业进机场、高铁、商圈、社区、景区等场所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或相关宣传报道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
开福区(2020年发布)
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及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中国特色商业街等称号的,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雨花区(自2023年12月5日发布)
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的,当年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长沙县(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5 年)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运营企业,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中国特色商业街、全国高品质步行街等称号的运营企业,按国家级和省级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中华老字号、湖南老字号、长沙老字号各区县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一)中华老字号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
(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
(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二)依法拥有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三)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四)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六)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七)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申报与认定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3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次中华老字号名录。
中华老字号申报和认定工作主要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第九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内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企业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及近5年经营情况;
(二)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三)老字号注册商标的权属证明文件;
(四)主营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
(五)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
(六)企业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发展的介绍材料;
(七)企业文化的介绍材料和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八)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九)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其中能够通过政府信息系统获取的,相关部门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中央企业可通过其一级集团(总公司)并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向商务部申报。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后向商务部提出推荐名单,并优先推荐已被认定为省级老字号3年(含)以上的企业。
商务部将根据各地中华老字号和省级老字号数量,结合各地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综合情况,采用因素法确定每一批次各地可推荐的数量上限。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委托市级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推荐名单应当对外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推荐意见并上报申报材料。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评议,按照不超过全国推荐总量80%的比例提出拟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
参与评议的专家可根据需要或委托有关机构采取材料审查、现场调查、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审查。
商务部在商务部网站对拟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商务部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
商务部在接到异议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较大争议,商务部可召开听证会。
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由商务部依据本办法授予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权、颁发中华老字号牌匾。
第十四条中华老字号标识属商务部标志,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依据《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附件),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
(二)湖南老字号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所需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商标局认定的商标;
3、资本情况;
4、经营情况;
5、管理情况;
6、历史传承情况;
7、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8、申报单位承诺;
9、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湖南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如实填报“湖南老字号”申报书,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二)初步审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拟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调查鉴别: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调查与鉴别,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之后行文报省商务厅。
(四)专家审查: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设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五)认定公示:省商务厅在门户网站对拟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实名向省商务厅提出异议申请。
(六)作出决定:拟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认定为“湖南老字号”。
(三)长沙老字号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长沙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或在长沙地域范围内传统风俗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失信行为。
所需材料
(一)"长沙老字号"申报书(见附表2);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核准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企业基本情况(含资本、经营、管理等情况);
(五)证明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30年的材料;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含有历史记录材料或实物材料等相关证明的 部分内容:如地方志、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需由 当地档案馆在内容记录页扫描件盖章);反映组织存在、传承脉络、专家考证资料、字号牌匾、刊登过的文字图片等。
(六)如有产品、技艺或服务内容的企业,附上历代传承的 产品、技艺或者服务的介绍;如有列入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以及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荣誉、商标注册保护、技术专利、扩张经营、现代化管理和诚信类荣誉等情况的,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交自愿接受市商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承诺函和依法诚信经营情况报告
(九)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 拟申报“长沙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向属地县 (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如实填报“长沙老字号"申报书,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二)初步审查: 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拟认定“长沙 老字号"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长沙市商务局。
(三)专家审查: 长沙商务局组织专家对区县(市)商务主 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认定公示: 长沙商务局在门户网站对拟认定为“长沙 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实名向长沙商务局提出异议申请。
(五)作出决定: 拟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在公 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认定为“长沙老字号”。
(六)注册存档: 认定过程涉及的资料由长沙商务局、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并负责保管。
(七)核发证书: 被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由长沙商务局颁发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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