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补贴和认定流程要求

2024/7/5

长沙经开区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范围和认定流程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长沙经开区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范围和认定流程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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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

  二、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奖补支持事项。

  三、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对象

  四、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内容

  申报类别、材料要求详见《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

长沙经开区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指南

序号

类目

条款

主要内容

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

1

一、大力推动企业“原地倍增”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支持企业“规模倍增”

(一)对2021年起年产值首次突破2亿元、5亿元、10亿元、25亿元、50亿元、75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且企业年产值同比增速达到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或主要经营团队(董事长、总经理及企业指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企业当年新增缴纳税收园区留成部分(如遇享受国家特殊税收政策的除外)。对本政策实施之日起年产值已突破100亿元的企业,年产值比上年度每提升20%增加奖励50万元,政策执行期内当年度年产值增速低于20%的下年度不予奖励,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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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对年产值过1亿元且实际缴纳税收过500万元,并承诺自申报年度起三年内年产值、实际缴纳税收能实现累计倍增的企业,在企业兑现承诺后,按照企业税收增量园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补,单个企业本条款最高奖补500万元。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原地倍增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奖励资金承诺书(一)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

(三)对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且上年度年产值增速超过20%、当年度年产值增速超过25%的企业,下年度给予企业或主要经营团队(董事长、总经理及企业指定的有突出贡献人员)600万元稳产奖励,最长奖励三年。本条款与第一条(一)当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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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五条支持企业“能级倍增”

(一)对企业利用存量用地(未违反原土地出让合同和项目引进合同)自建自用厂房或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且企业承诺自申报之日起两年内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年度起三年内年产值和实际缴纳税收累计增幅均达到50%以上,在企业兑现承诺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款和厂房建设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自申报年度起三年实际缴纳税收增量园区留成部分。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原地倍增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原地倍增奖励资金承诺书(二)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

(二)鼓励产业投资项目入统。对新列入统计库的5000万元及以下产业项目,完工后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列入统计库的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完工后给予5万元奖励。对招商引资项目当年超过协议约定投资额的,在列入统计库后按超过部分的1‰给予额外奖励,当年奖励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业主单位把奖励分发到对项目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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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原地倍增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产业投资项目入统奖励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7)竣工证明文件(技改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建项目需提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湘质监统编施2020-1);投资项目申请表(H202表)。

6

(三)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制造业企业新增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园区认定并上报至国家统计系统后给予补助:设备投资额500万元-3000万元(含)的部分,按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的3%补助;设备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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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原地倍增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技改项目设备购买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7

第六条支持企业“品牌倍增”

(一)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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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争创制造业单项冠军。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每项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的不同产品奖励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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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支持企业争创“五首”。对获评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首台套技术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的企业,按获批省级资金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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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支持企业“成长倍增”
(已享受园区“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企业、已单独供地的企业,不再享受成长型企业支持政策。)

(一)成长型企业标准认定。申请认定为成长型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企业当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5亿元以下(含),最近2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以上(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增速可降低到20%);在园区租赁或购买厂房,当年度纳税净入库金额超过100万元且申报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增长15%及以上的企业。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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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成长型企业租赁或购置厂房。在园区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成长型企业,每年按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租金补贴不超过60万元。在园区新购买厂房的成长型企业,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单个企业购房补贴不超过300万元。企业购买的厂房只能自用,不得出租或转租,政策有效期内不得转让或出售,否则,企业应当全额退回已获得的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收。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原地倍增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成长型企业租赁或购置厂房补贴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7)其他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租赁发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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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成长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成长型企业按其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园区留成部分的4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园区留成部分与上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园区留成部分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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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原地倍增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支持成长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补贴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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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支持企业“亩产倍增”

(一)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计划。以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每年发布“亩均效益领跑企业”榜单,对榜单内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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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当年度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由B、C、D三类提升为A类的企业,按企业占地面积给予2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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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第十四条鼓励企业新增采购及供应商

(一)对企业新增区县供应商进行奖励,年度内每新增1家区县供应商且当年采购额超过30万元的,分别奖励采购企业1万元。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鼓励新增采购及供应商奖励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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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企业向2022年起新增的区县供应商采购配套产品、技术服务,年度内采购额达到500万元的,奖励采购企业5万元,采购额每增加500万元,增加5万元奖励;本条款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采购额是指企业采购直接用于产品研发或生产经营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交易的不含税金额。配套产品指生产制造的工业产品,不包括采矿业工业产品、电力、燃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配套技术服务指技术研发、生产线改造、管理升级、智能化工程改造等服务,不包括人力资源、政策咨询、物流配送、后勤保障、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物业维修等服务。区县供应商是指为申报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技术服务的园区及长沙县内企业,且与申报企业无股权关联、不存在委托加工。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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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支持企业采购供应上台阶

(一)对企业向区县供应商采购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进行上台阶奖励,对2022年起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奖励采购企业15万元;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采购企业25万元;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奖励采购企业50万元;年度采购额首次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奖励采购企业100万元。本条款奖励金额晋级补差,同一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支持企业采购上台阶奖励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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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企业向园区采购商供应的配套产品、技术服务进行上台阶奖励,对2022年起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奖励供应企业15万元;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奖励供应企业25万元;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奖励供应企业50万元;年度供应额首次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奖励供应企业100万元。本条款奖励金额晋级补差,同一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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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促进供应链提质升级及活动开展

(一)对企业新获得ISO管理体系认证、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行业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项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4万元。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促进供应链提质升级奖励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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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企业申报两型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新认定的湖南省两型产品,给予企业每项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长沙市两型产品,给予企业每项1万元奖励。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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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对园区内举办的供需对接活动,经产业发展局备案同意并通过园区产业链供需集市服务平台发布活动通知,且对园区内企业免费开放的,园区企业参与家数超过20家、50家的,分别给予活动举办方每场1万元、2万元补贴;在长沙市外举办的活动且园区企业参与家数超过10家的,给予活动举办方每场2万元补贴。

企业申报,现场办理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类目);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4)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长沙经开区供需对接活动奖励申报表及证明材料;
(6)2023年度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工商注册、实际经营和财税户管均在园区范围内的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类目还包括在园区范围内有实体办公场所并实际运营的创新创业载体和从事供应链服务的企业及社会组织。

  五、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一)申报要求

  1.现场办理: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综合窗口。各申报单位需要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同时提交盖章扫描版(pdf)和可编辑版(word)电子申报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企业+原地倍增类目/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类目),逾期不予受理。

  2.全程网办: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下载“湘易办”APP,完成法人注册后进入首页服务-惠企服务-政策兑现版块,搜索对应的申报条款(能级倍增/成长倍增),按要求上传资料完成项目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

  区产业发展局将于申报工作结束后联合相关部门对部分申报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将采取资料评审与现场核验等形式,在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后,报管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审定。

  六、长沙经开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他事项

  1.本政策适用对象同一事项符合园区执行的省、市、区其他政策支持条件的,按“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申报单位应未列入失信名单,且无税务、环保、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若干政策》第二章“二、大力推动企业‘智转数改’高质量发展”所列支持条款的资金申报,由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另行组织并负责解释。

  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