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补贴!2024年泾县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条件程序时间

2024/6/19

6月20日前!2024年泾县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泾县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遴选类型

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五料化”利用和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等,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主体。

(二)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

2、有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3、公司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不含土地购置等,监测评价类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三、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限额

(一)支持环节。主要对经营主体在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补助限额。单个经营主体按当年新增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0%标准进行奖补,单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具体将根据上级安排资金数和申报总体情况统筹安排)。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根据评分细则附证明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主体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下午17点整,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现场进行考评,考评通过的推荐为项目承担主体。

(三)对考评通过的项目承担主体,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研究通过的确定为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实施主体。

(四)结果公示。最终遴选结果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与最终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要求。

 

五、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于2024年6月20日前根据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关于2024年泾县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泾县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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