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随县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对象、奖励标准

2024/5/13

随州市随县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申报对象、奖励标准有关内容如下,随县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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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申报驰名商标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县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标主体(协会或社团组织),县级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或企业,县级一次性奖励8万元。

(二)发明专利奖励: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的单位、组织或自然人,县级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学生、医务人员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对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所属人员当年累计授权专利5件(含5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单位2000元奖励。获得PCT国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的单位、组织或自然人,县级每件给予5万元奖励。

(三)专利获奖奖励:对新获得国家专利奖金奖、银奖,每件分别给予专利权人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专利奖金奖、银奖,每件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2万元奖励。

(四)国家、省知识产权企业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知识产权园区、双创基地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县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建设机构,认定当年补助经费5万元。

(六)贯标补贴: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通过国家级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

(七)示范试点学校认定补贴:对纳入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的学校,认定当年分别补助经费10万元、5万元。

(八)鼓励企业高质量发明专利转化运用:正在实施或许可实施该专利权人的高维持发明专利(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上年底超过10年,目前仍处于有效状态的国内发明专利),经确认后给予每件2000元奖励。

(九)专利转移转化奖励:对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中央、省属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中小微企业,县级按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付专利技术交易金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十)专利项目补贴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单位,认定当年补助经费3万元。

(十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贴费:随县行政区域内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企业,县级对融资成功的企业,按照企业支付利息的30%给予补贴,单笔贷款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十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补:对引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上年度被省知识产权局评定AAAA级以上专利代理机构,给予2万元奖励。

二、申报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符合相关要求,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相关表格应为打印件,手工填写(签字除外)不予受理。申报时提交纸质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件。

(一)申报商标、发明专利(包括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奖,贯标,优势示范企业奖励,知识产权园区、双创基地认定奖励,高质量发明专利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明细目录

1.《随县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

2.《随县2023年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3.《随县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实际兑现企业名单》;

4.2023年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5.申报主体-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章)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名)

6.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并验收通过的企业,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企业,知识产权园区、双创基地认定奖励,获高质量发明专利奖励的企业,需提供相关批准文件、验收报告、奖励文件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名;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专利权人变更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等)。

(二)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应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明细目录

1.《随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申报表》;

2.《随县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实际兑现企业名单》;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盖章);

5.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6.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凭证、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凭证(盖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专利转移转化奖补应提交以下材料:

材料明细目录

1.随县2023年度专利转移转化申报表(附件4);

2.《随县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实际兑现企业名单》(附件5);

3.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中央、省属国有企业获取的专利技术合同(盖章);

4.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材料;

5.专利转化实施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

6.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奖励资金发放

经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发放,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补贴,已奖励的金额如数追回,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