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6
截止时间到5月30日!2024年武汉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奖补补贴和认定条件+材料+流程方式等内容整理如下,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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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奖补补贴
培育瞪羚企业。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 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 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 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 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到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 10个完整年度(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对于符合上述所列条件认定的瞪羚企业,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本年度认定的瞪羚企业开展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咨询业务予以费用补贴,补贴金额为咨询费用的50%,每家企业的以奖代补金额上限为15万元。
二、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支持对象
1、围绕江夏区“3311”(指“车、光、康”3个主导产业,新能源、智能物联、新材料3个新兴产业,预制菜特色产业和未来产业)产业等领域科技含量高的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登记注册、税务关系在江夏区,生产车间在江夏区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3、上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4、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成长性好。
三、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条件
(一)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增长率达到20%(含)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含);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增长率达到15%(含)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含);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增长率达到10%(含)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含)。
(2)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企业注册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四、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材料
(一)瞪羚企业认定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两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填报表单、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
4、按认定条件(2)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近3年获得投资的协议、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及实缴资金的相关证明;
5、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
6、其他证明材料。
(二)对本年度认定的瞪羚企业在上年度开展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咨询业务以奖代补项目。
1、企业上年度开展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咨询业务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
2、企业上年度开展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咨询业务的咨询成果资料。
五、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网上申报,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遴选。由区科经局进行网上初审,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3、多方审核。区科经局通过“亲清江夏”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拟定“瞪羚企业”名单。
4、公示。将拟定的“瞪羚企业”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发布“瞪羚企业”名单。
六、江夏区“瞪羚企业”申报认定方式
1、公开组织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企业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亲清江夏”栏进行注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江夏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2、申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自2024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亲清江夏”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5月30日前将一份纸质材料(胶装)报区科经局257办公室,未在网上平台申报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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