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6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冠军企业、单项冠军认定补贴奖励和申报材料条件汇集整理如下,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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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冠军企业、单项冠军认定补贴奖励
1.对当年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条件:以每年工信部公布的名单或省级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2.对当年新认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励10万元。条件:以2023年12月6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为准。
3.对当年新认定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5万元。条件:以2023年8月30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名单为准。
4.对当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对50万元、40万元。条件: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文件为准。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冠军企业、单项冠军申报条件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所述一项特征并符合本条所述入库培育标准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
1.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本区域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最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竞争优势突出,发展、创新潜力大,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进入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
1.已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或在库培育企业;
2.在申请或入库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4.有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入库培育企业评审,依据《马鞍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四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安徽省自主设定)
9.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满分6分)。
A.属于农林领域的重点企业(6分)
B.属于制造业领域的重点企业(6分)
C.属于住建领域的重点企业(6分)
D.属于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6分)
E.以上都不属于(0分)
10.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情况(满分9分)。
A.企业获得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生态农场等农林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称号(9分)
B.企业获得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三首”等工业信息化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称号(9分)
C.企业获得省优秀建筑业企业、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华夏奖、省优质工程奖、省优秀勘察设计奖等住建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称号(9分)
D.企业获得省现代服务业30强企业、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企业、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龙头企业、省级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区域内重点承载企业、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安徽老字号、安徽出口品牌等服务业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称号(9分)
E.企业获得其他省级以上荣誉或称号(9分)
F.企业获得所在行业领域市级荣誉或称号(6分)
G.以上均无(0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3.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4.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
申报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 且保持增长, 纳税额在 100 万元以上。
3. 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 5 或全省前 3。
4. 近 2 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 %。
5. 企业获得 1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 相关的发明专利;或 5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二)专项条件(申报企业至少满足以下四个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 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 掌握关键核心技 术; 或拥有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
2. 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 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 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主导制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 标准。
3. 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 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 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 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 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 研发创新能力较强, “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 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
(三)未按要求在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监测系统上报监测数据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
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二、精细化指标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标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一)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 强企业组名单。
五、产业链配套指标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
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重点评估企业专业发展、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指标。
一、专业发展指标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
2.?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
3.?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
二、市场竞争指标
1.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2.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
三、自主创新指标
1.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3.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四、经营管理指标
1.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
2.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
3.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
五、加分项指标
1.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入编《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及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奖项,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拥有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
2.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支持大国重器建设,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提高制造业国产化替代率。
3.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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