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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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我市有关行业具有工程技术开发能力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等法人单位组建的科研开发实体,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的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的技术创新平台。
2024年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对象
1、在我市区域注册的法人单位,对本领域技术创新及行业进步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行业龙头企业申请工程中心,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出资成立公司申请工程中心的,予以优先认定。
3、以产学研联盟等形式共同申请工程中心的,必须确立一个主建法人单位,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各方权责。
2024年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要依托单位提出组建工程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需求,研发活动活跃;有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与工程设计人员组成的技术开发团队和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二)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1.5%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必须高于咸阳市有关规定1个百分点,为工程中心建设投入不得少于总投入的50%;
(三)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手段和基础设施,能够为工程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科研用房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四)有较好的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和具有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其研究开发的产品在国内、省内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以科研院所、高校为主要依托单位提出组建工程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发能力在省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具有一支技术水平高的研发团队和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
(二)具备开展工程化开发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必备的工艺设备和场地,为工程中心提供的科研用房建筑面积达到25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三)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基础,曾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省上和市上重点科技任务;
(四)有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和向企业转移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在该领域要有自己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并与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能落实建设经费,为工程中心建设投入的经费不少于新增总投入的20%。
2024年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程序
1、申请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并附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咸阳市科技局申报;
2、市科技局组织行业和管理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方案论证,并依据论证结果决定是否批复组建;论证通过后,将结果在咸阳科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下达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书面批复,申请单位按照批复进行技术研发中心的组建或认定工作。
3、接到批复同意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按照论证后的组建方案进行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组建过程中,如对原计划进行调整,须报市科技局审批。
4、在建工程中心工作完成后,由依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在建工程中心予以授牌,正式命名为“咸阳市XX(产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验收不合格的在建工程中心,限期半年改进,到期仍未达到验收要求的,撤销其组建批复。
2024年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扶持政策
1、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省、部级科技项目,并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重点支持。对于创新业绩突出且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时向科技厅推荐组建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对在咸新建并被认定为“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对服务咸阳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经审核认定后给予50万元补助;对考核优秀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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