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15
2024年湘潭市各地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征集申报材料程序和申报范围等内容整理如下,2024年重点支持方向整理如下,雨湖区、岳塘区、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各地想要制定地标的可以参考,有问题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卧涛渔渔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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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湘潭市各地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申报范围
为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申请制定地方标准。制定地方标准要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协调配套,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湘潭市各地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2024年重点支持方向
(一)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具体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必须完成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请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真梳理填报《2024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任务清单》,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立项申请,确保做到应立尽立,加快制修订进度。请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于5月10日前将《2024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任务清单》连同依据文件材料报送我局。
(二)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22〕45 号)明确的6个方面7项行动3个聚焦的重点任务提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逐步扩大标准对外开放,支持地方标准外文版制修订项目。
三、湘潭市各地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申报程序
(一)材料要求
1.《湘潭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1式2份);
2.标准草案或纲要,应当明确提出标准的主要章节及各章节主要技术内容等;
3.市地方标准起草专家组、标准查新等情况说明;
4.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5.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提交),未提交的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二)材料提交程序
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填写《湘潭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由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如有)、技术归口单位(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凡技术归口单位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未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单位可直接将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由技术归口单位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应采取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并在项目申请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结果。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关于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38号)等精神,结合湘潭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全面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加快构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到2025年,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完成12条优势产业链标准体系研究,实现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大幅提升,标准化示范效应逐步扩大,新制定、修订各类标准50项以上(其中团体标准10项以上、“两新三电”等领域科技成果形成标准5项以上),获评企业标准“领跑者”10项以上;新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 15个(其中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5个);力争1个国家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或分会秘书处落户湘潭,建成1个科技成果(专利)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具有湘潭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打造国家重要智能制造集聚区,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1.实施标准化助力“产业强市”行动。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完成我市12条优势产业链的标准体系研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高产业链综合竞争力。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融入技术标准。加快推进中国(湘潭)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畅通标准融资增信渠道。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建立法规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增信过程中尽量运用标准。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与先进装备制造为重点的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以下各项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实施标准化助力绿色发展行动。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研制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制造、绿色建造、绿色农业、绿色产品等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物排放控制底线。加强能源核算、检验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推进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推动节能节水、垃圾分类、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实施。推广“两型”产品认证体系,扩大“两型”产品采信应用。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国、省标准,推广竹埠港工业区和湘潭锰矿生态修复经验。全面实施《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形成具有湘潭特色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二)围绕打造中部科创发展示范区,推进标准化科技创新发展
3.实施标准化助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服务“智造谷”品牌建设,开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汽车制造、先进电传动和新型能源装备、生态绿色食品及槟榔制品、高端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标准研制,部分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吉利汽车、湘钢集团、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突破智能制造核心技术,逐步形成智能制造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和核心部件系统创新能力。全面开展制造业产品标准对标达标行动,加快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三)围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先行区,提升标准化开放水平
4.实施标准化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统筹推进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大对机电产品、钢材、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玩具、湘莲、生猪等重点产业技术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研究和标准信息跟踪共享,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促进内外贸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破除技术壁垒。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抢占行业制高点,争夺产业话语权。推动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承担标准化组织工作,争取更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会秘书处入驻湘潭。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促进军品民品质量标准互联互通,加强军用和民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四)围绕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发挥城乡建设标准化支撑作用
5.深入开展标准引领乡村振兴行动。服务“潭字号”农产品品牌建设,结合“两主两特”“一县一特”“一村一品”品牌发展新格局,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完成种养循环型生态农业标准研究,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推进粮油、畜禽、湘莲、蔬果茶等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成湘莲、砂子岭猪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应用,推动“湘莲”“湘乡水府茶”“湘潭乌石腊肉”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全面实施。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本地茶、菜、油生产加工企业进入湖南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名单。制定“龙牌酱油”“壶天石羊”“花石豆腐”“湘乡蛋糕花”“雨·湖蔬鲜”等湖湘特色农产品食品标准。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制定可复制可推广的湘潭特色乡村振兴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6.全面推进标准统筹城乡建设行动。全面开展长株潭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全面实施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湘潭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验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五)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巩固红色旅游标准化优势
7.实施红色旅游服务标准化提升行动。服务湘潭文旅“两山”品牌建设,全面贯彻实施韶山红色旅游服务业标准体系,不断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加强红色演艺、红色度假、红色民宿、红色文创、红色资源保护等标准研制,丰富红色旅游内涵。积极探索红色教育培训综合服务标准体系,制定红色研学等标准,严格执行《红色教育培训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红色教育现场教学规范》等湖南省地方标准,开展红色教育培训服务标准化试点并推广试点经验,打造红色教育知名品牌。进一步强化景区设施、餐饮住宿、讲解服务、投诉举报等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毛家食品、丰圆工贸、毛公酒厂等标准化生产和工业旅游标准化示范。立足昭山山水旅游资源优势,全面导入和深入实施旅游服务、康养服务、文化产业、绿色生态等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手段支撑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委宣传部,韶山市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围绕推进“一圈一强”发展战略,强化标准一体化建设
8.聚焦产业差异化协同配套,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积极推进市级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在特色产品、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红色旅游等领域加快制定符合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要求的“湘潭标准”。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两新三电”技术优势企业牵头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加快湘莲、槟榔等地方特色标准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建设,加快长株潭产业标准协调步伐,签署长株潭标准体系互认协议,联合出台长株潭标准管理办法,推进技术标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9.聚焦交通一体化高效通达,统一规划技术标准。持续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配合省级有关部门联合编制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规划建设导则,作为长株潭共同参照的技术标准,实现标准统一、功能匹配、空间协调,做到“一张蓝图管全域”“一套标准管品质”。加快综合立体交通标准化建设,以基础设施、交通装备、运输服务、智慧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绿色交通等领域为重点,开展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现代物流服务、适老化出行服务、智慧交通技术、数据资源融合、应急运输能力建设标准制定,更好地满足长株潭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需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10.聚焦服务同城和均等普惠,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服务“价值莲城”政务服务品牌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巩固我市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公共文化教育等标准化成果,推广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经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的制定,推广“一件事一次办”“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标准体系,探索“跨省通办”“跨域通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社会公共安全标准的推广实施,织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疫情防控等领域安全标准,提高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保障水平。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1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市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标准化发展工作。建立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各县市区、园区要将标准化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衔接、同步推进。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考核办)
12.着力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政策协调。各级财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加大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力度。市财政每年根据财政状况适当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经费多元筹措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广泛传播标准化理念,及时推广标准化先进经验,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发展标准化文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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