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8
东湖高新区2024年省级技术创新计划申报奖补、申报条件等内容如下,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申报时间
2024-04-03 至 2024-05-06
支持方式
1.重大科技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500万元-10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100万元-200万元,项目申报类别不得变更。填报单位要严格遵循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编制,据实填报。
2.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申报条件
(一)单位填报条件
1.项目建议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建有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创新平台,单位注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2019年以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填报新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填报项目建议。为支持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本次征集主要面向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企业研发投入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且研发费用≥50万元。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三年最高值为准。
3.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重点研发项目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建议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省级财政资金。
4.强化自筹经费投入占比。项目建议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以企业牵头填报的,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
(二)负责人填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59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人才类、绩效考核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填报。
2.优先面向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征集项目建议,支持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青年科技人才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办理流程
(一)填报项目建议书。本次征集实行网上填报,项目建议单位登录方式:
进入“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选择“政策资讯-政策申报-2024年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建议征集”填报。
(二)同行专家推荐。项目建议书须有2名正高以上同行专家或1家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进行推荐,并提供具体推荐意见(附件2)。
(三)提交项目建议书。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附件3)、项目建议书封面(盖章)、项目建议书正文、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4)。
(四)项目推荐。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审核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推荐。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