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9
2024年武汉市氢能汽车研发制造奖励申报对象、条件及奖补等内容如下,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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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2]4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为规范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推进我市氢能产业加快发展,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政策依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适用范围
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燃料电池车型,按照每销售5辆一个阶梯给予奖励。其中,乘用车车型每5辆奖励15万元,单个车型600万元封顶;轻型货车、中型货车、中小型客车车型每5辆奖励30万元,单个车型60万元封顶;重型货车(12吨以上)、大型客车(10米以上)车型每5辆奖励100万元,单个车型100万元封顶。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奖励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
办理条件
1.申报主体是本市汽车生产企业。
2.企业及产品被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相关产品形成销售并累计销量达到相应车型对应的奖励标准。
办理方式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集中申报通知。
办理时限
自2022年10月3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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