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0
2024年度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正式开展啦,因为政策常有变化,小编查询了最新政策文件,整理了2024年马鞍山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给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就来详细看看吧。马鞍山市各区县(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有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指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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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鞍山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
1、马鞍山市:对当年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次年完成申报的企业,奖励5万元。
2、慈湖高新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市级15万元,区级2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按1:1分担;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次年获市级推荐并参加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按1:1分担(本条款与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可重复享受)。
3、当涂县:在省、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含县配套)之外,对于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的企业,当年另给予10万元的申报资助,对于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另给予5万元的申报资助。申报不成功(报省为准)的企业,当年仍给予2万元的资助,对给予过资助的申报不成功企业再次申报不成功的,不再给予申报资助。
4、含山县: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5、和县: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次年完成申报的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6、花山区: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10万,(本条款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不重复享受,市区奖励金额合计不足的,按照15万或10万元给予奖励);
7、经开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高新企业奖励政策之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新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8、雨山区: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在次年完成申报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和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因亩均效益评价等原因,市区两级奖励金额合计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给予奖励。
二、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5日。
三、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各县区、开发园区审核推荐
各辖区科技部门会同所在辖区财政、税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有条件的辖区可组织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1.市三家会审材料报送。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分别于4月15日(第一批)、6月15日(第二批)、8月15日(第三批)前报送联合推荐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近三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要在完整性审查前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申报材料前置审查。分别于4月1日(第一批)、6月1日(第二批)、8月1日(第三批)前报送专家前置审查时间安排。
3.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做好高企申报指导、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市科技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和完成情况通报。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审核的有关要求
(一)审核对象
1、2024年新申报和重新申报企业;
2、截至2023年底的其他有效高企;
3、2025年拟培育企业。
(二)工作时间安排
1、2023年度加计扣除项目审核(按照高企RD项目要求审核)
(1)2024年新申报和重新申报高企:2024年3月底前完成;
(2)截至2023年底的其他有效高企、2025年拟培育高企:2024年5月15日前。
2、2023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审核
(1)2024年新申报和重新申报高企:2024年4月20日前(集中审查安排在4月上旬);
(2)截至2023年底的其他有效高企、2025年拟培育企业:2024年5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审核工作。
2、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将工作重要性充分向企业进行宣传,有效高企所有研发项目须进行加计扣除项目申报。
关于马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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