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肥市新站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补兑现申报通知

2024/3/18

合肥市新站区决定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此次兑现的条款、要求等如下,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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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在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划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经营,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EDAIP、传感器、模组、公共服务等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和与之相关的公共平台、创新载体配套服务机构及终端应用企业等。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若干政策》条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九、十条,共8条,其中第六条的制造、封装测试类企业上台阶奖励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本次补助(奖励)相关主体202311日至12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符合条件的事项),以发票时间为补助依据。

 

三、相关说明

 

1.支持链动发展条款中支持本地产品采购主要补助两类情况:一是支持集成电路制造及封测企业购买本地企业生产的关键设备和材料;二是支持系统(整机)、终端等企业购买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设计生产(含代工厂代工)的芯片。同时,申请企业需提供被采购方出具的首次采购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附被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支持企业加大投资条款对单个项目的补助次数为1次,2022年、2023年已获得本政策补助的项目不予支持。

 

3.2024年度政策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如需兑现资金总量超出预算安排,按等比例缩减原则兑现。

 

四、申报要求

 

1.请企业按要求(第345678项)指导申报主体严格对照《实施细则》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照申报明细表中的发票排列顺序依次提供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主体于2024329日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支持企业成长壮大条款所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后补。

 

3.申请企业原则上须有7名以上(含7名)员工在合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并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3年新招商落户企业社保条件不满足的,由开发区集成电路专班提供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后综合判定。

 

4.本次补助(奖励)相关主体202311日至1231日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发票时间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得申请。支持企业购买IP和支持企业购买、租用EDA工具软件条款,企业须在申报材料中标注软件使用期限,原则上按照政策执行期“202111日至20231231日”给予支持。

 

5.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供发票联。申请补助金额为发票不含税的金额。申请补助金额为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三者中金额的最小值。

 

6.申请单位申请单个条款支持额度不低于10万元,补助金额小于10万元的不予支持。

 

7.具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申请《若干政策》支持。

 

8.本次申报的相关支持条款与市级其他政策同类型条款不重复享受。

 

五、时间要求

 

请各企业于4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明细表、申报一览表)2份报送区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处(文忠路999号新站管委会A5-119),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文件以企业名称命名,具体包括:申请单位资金申请报告PDF版和word版(附件2)、补贴申报一览表(附件3)和明细表excel版(附件4),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