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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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市高企申报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为简化高企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中,不再由企业提供年度纳税申报表;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之后的专利,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专利证书。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一、知识产权:
持续每年申请5项左右I类或II类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到下次高企认定之前,三年共计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15项及以上(可委托我司代办)。
注: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二、重点比例要求:
(一)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二)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每年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要求归集研发费用,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并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三、数据填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二)企业年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每年按照科技局的要求,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主要针对武汉市非东湖高新区高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发展情况表,实名认证通过后,服务事项中找到“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和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此年报为统计中心要求填报)的填写,并尽量保证研发费用与辅助账、加计扣除数据一致。注意各口径间信息与数据的一致性。未填报的,申请高企认定奖励可能有障碍。连续2年不填报的,将取消高企资格。四、企业信息变更:企业通过高新认定后,如在法人、地址、公司名称等方面出现变动,需及时变更营业执照,妥善保存变更通知书,并根据科技局的通知进行高企名称变化申报。五、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企业应保证日常管理规范,切勿违反《安全法》《环保法》等法律或法规。六、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做好评价入库工作,为享受各级政府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政策打下基础。七、汇算清缴填写注意:准确填报与高企核心条件有关的3个表,一是填报“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针对一般企业纳税人)、“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针对小微企业),注意研发费占比达标;二是填报“高企优惠事项明细表”,注意高新收入、研发费占比达标以及各年度数据的一致性;三是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明细表”,注意各科目的规范性、研发费占比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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