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奖补资金申报条件、流程梳理

2024/3/7

2024年湖北省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内容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2024年湖北省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内容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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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虾十条”“鳝七条 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项目建设投入,2024 年省级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科研创新、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龙头企业能力建设、省级小龙虾产业化联合体培育等,加快补齐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短板。项目建设时间 2024 年。

(一)科技创新研发。支持小龙虾、黄鳝新品种(系)选育培育;支持攻关四季有虾和黄鳝仿生态养殖技术创新;支持小龙虾、黄鳝爆款产品研发;支持甲壳素纳米晶、虾青素等精深加工产品转化落地,支持黄鳝精深加工和药用价值研究。对研究成果将进行年度考核。

(二)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支持小龙虾年产量 5 万吨以上和黄鳝苗种主产县(市、区)开展苗种育繁推一体化基地建设;支持小龙虾年产量 2 万吨以上和黄鳝年产量 3000吨以上的县(市、区)开展高标准养殖基地建设。

(三)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小龙虾、黄鳝产业中成长性强、带动作用明显、产品销售渠道健全的头部企业,完善冷链仓储设施、建设标准化自有养殖基地、构建加工生产线等,发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作用,加快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

(四)省级小龙虾产业化联合体。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和申报的通知》

(鄂农办函〔2021〕135 号)精神,对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小龙虾产业化联合体,择优予以扶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重大安全隐患,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主体自筹资金。

(一)申报科技创新研发主体为小龙虾、黄鳝产业链省级专家组成员单位。

(二)申报小龙虾、黄鳝育繁推基地建设项目主体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小龙虾基地面积 1000亩以上,黄鳝基地按年计划苗种繁育量申报,重点支持繁育量大、推广辐射广的基地;申报高标准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主体为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小龙虾基地面积 2000 亩以上,黄鳝基地面积 500 亩以上。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 50%。

(三)申报龙头企业能力建设的主体须在湖北省境内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够引领区域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建设。龙头企业能力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造价 30%。

(四)申报省级小龙虾产业联合体主体为 2021 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小龙虾产业联合体,已实施过该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程序

科研院所(校)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其他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由县(市、区)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遴选,经市(州)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统一报送至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支持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推荐要求。各申报主体须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各市(州)要对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10 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省财政厅农业处(3 份)、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7 份),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邮寄日期为准)。

(三)项目管理要求。所有特色淡水产品产业链项目严格按照《湖北省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扶持(奖补)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实施,项目第三方评价和相关审计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