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四上规上、小巨人、绿色工厂、两化融合、新产品、湖湘精品、首台(套)、高企、科小、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申报补贴、总体要求指南

2024/2/28

岳阳四上规上、小巨人、绿色工厂、两化融合、新产品、湖湘精品、首台(套)、高企、科小、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申报补贴、总体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或者规划项目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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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湘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百十亿”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坚持全市统筹、分级推进、梯度培育的原则,围绕七条新兴优势产业链,努力培育一批百亿级产业、一批十亿级企业,建设一批亿级项目。

  二、发展目标

  1.到 2025年,全市共建成绿色精细化工(生物医药)、建材(装配式建筑)、农产品加工3个百亿级以上产业链,梯度培育4个20-50亿级产业(其中,浮标(钓具)产业链、竹木家居产业链分别达到50亿元以上,现代物流产业链、文化旅游产业链分别达到 20亿元以上);税收达10亿元以上。

  2.到 2025年,全市共建成10家以上10亿级企业、18 家以上5亿级企业、82家以上亿级企业、345 家以上“百十亿”产业规上企业。

  3.到2025年,全市共完成6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其中,每年力争新增投资10亿元项目2个、5亿元项目5个、1亿元项目25个,每年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个数占年度开工项目30%以上。

  4.到 2025年,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 30家;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院士工作站1家;创建省级科普基地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全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高新技术产品企业达到70家,省级“小巨人”企业达到18 家。

  5.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达到10亿元,占GDP比重为2.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80%(其中,临湘高新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总量80%以上),物流、建筑、商贸零售、文化旅游等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20%。

  三、具体任务

  1.绿色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产业链:加快绿色精细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沿江化工退出企业搬迁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精准选商招商,以乙烯项目为纽带,引进2-3家10亿级规模基础化工原料企业入园发展,推动石化产业企业群向“原料+基础材料+化工新材料”延伸。力争到2025年,培育5家10亿级企业、5家5亿级企业、20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50家,税收达 3.5亿元。(责任领导:易兴建、曹超;责任单位:临湘高新区、市贸促会)

  2.建材(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有序启动大型砂石矿山绿色开采,推进海螺骨料、商品混凝土、装配式建筑等项目建设,依托海螺、凡泰、兆邦等龙头企业,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打造规模效益明显、核心竞争力突出、支撑作用强大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25年,培育5家10亿级企业、5家5亿级企业、10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70家,税收达5.5亿元。(责任领导:袁康、李开龙;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支持发展粮油、蔬菜、茶叶、艾草、中药材、豆制品、小龙虾、油茶等特色产业,支持企业做大规模、做优品质、做响品牌。力争到2025年,培育3家5亿级龙头企业、20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70家,税收达 2000万元。(责任领导:吴天星、李伟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浮标(钓具)产业链:依托浮标产业品牌优势,引进3-5家实力较强的钓具企业,打造集产品研发、原料供应、生产加工、机械制造、油漆美工、包装印刷、垂钓休闲等一体的浮标(钓具)全产业链;整合各种资源,提升三湾浮标(钓具)产业园承载能力,鼓励园外优质浮标(钓具)企业形成“联合体”入园发展。

  力争到2025年,培育10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50家,税收达2000万元。(责任领导:曹超、姚铁军;责任单位: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

  5.竹木家居产业链:依托羊楼司竹木家居创新创业园、笋竹冷链物流园、竹类交易物流园、中国竹艺城“三园一城”业态布局,提升竹木家居产业品牌,做强竹木家居产业“核心区”;利用坦渡、聂市、忠防、桃林等竹木资源重点镇做实竹木家居产业“辐射区”;支持企业引进资本、改进工艺、开拓市场、壮大竹木家居产业规模。力争到2025年,培育10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40家,税收达1000万元。(责任领导:夏逢响、黎建平;责任单位:羊楼司镇、市林业局、羊楼司家居产业发展中心)

  6.现代物流产业链:围绕“一核”(滨江国际化航运物流产业核心区)“三区”(桃林镇国际航空物流产业园、三湾钓具电商物流园、羊楼司镇竹木制品物流基地“多节点”(包括城区的物流平台、物流配送点和乡村的物流快递)空间布局,通过招大引强,着力发展物流产业;依托中非工贸产业园积极对接岳阳自贸区联动创新区发展和保税仓库建设,大力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移,积极探索“大宗货物+加工贸易+临港产业”的发展模式,着力打造长江绿色经济带进口木材贸易加工中心、食用油储备交易中心、中非贸易结算中心。力争到2025年,培育5家5亿级企业、10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25家,税收达5000万元。(责任领导:李峰、姚铁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

  7.文化体育旅游产业链:依托龙窖山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打响“观竹海、挖竹笋、品竹宴、饮竹酒、乘竹筏、住竹楼”的“瑶乡竹海”品牌,深度开发龙窖山休闲旅游;围绕“6501”国防体验游、垂钓竞技游、长江文化游、休闲观光游等一批旅游精品线路,引爆一批旅游打卡景点;引导发展瓜果采摘、农家餐饮、民居民宿、特产销售等旅游业态,将“过境游”升级为“过夜游”进一步做强全域旅游经济。力争到2025年,培育2家亿级企业,规模企业达40家,税收达500万元。(责任领导:罗筱波、杨善;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教体局)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产业规划。精准分析各产业链发展现状,摸清企业底数,梳理产业上下游关系,完善产业发展“两图”(全景图、现状图)“两库”(客商库、项目库)“两池”(资金池、人才池)“两报告”(招商报告、分析报告),分年度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科工局、临湘高新区、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羊楼司家居产业发展中心)

  (二)完善激励措施

  1.支持企业壮大规模

  (1)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的工业、批(1)鼓励企业“入规”零和住宿餐饮业、服务业、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有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业等企业(含文旅产业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对相关责任单位按当年新增入规企业数奖励入规培育和申报工作经费1.5万元/家;已奖励过的“入规”企业,重新入规不再进行奖励(注销后重新注册的不再重复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临湘高新区、市发改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

  (2)鼓励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的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

  (3)鼓励企业上市融资。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另行出台《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若干政策》,对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等方面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4)鼓励企业积极申报“5个100”项目。对成功申报省级“5个100”项目的企业,通过项目验收后一次性奖励5~1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工局、市贸促会市商务粮食局)

  2.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5)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小巨人企业、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园区、新材料认定企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贯标(示范)企业、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工业领域的新产品、绿色(有机)食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湖南省“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试点企业、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试点(标杆)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湖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化”重点项目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当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万元、2万元。(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6)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四上”规模企业、符合资质的教育和医疗科研机构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参照《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相关要求,对当年已获得省级研发财政奖补的企业,按企业获得省级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对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补助,最高限额不子累加。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优秀的企业、首次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工局、临湘高新区、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旅广电局)

  (7)鼓励园区和企业创建研发平台。鼓励园区和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或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工业设计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新建省级以上(含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局)

  (8)鼓励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市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当年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全年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的2%的比例给子技术开发和转让输出方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年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25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的4%的比例给予技术开发和转让承接方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的1%的比例给予输出方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工局)

  (9)鼓励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现场参加临湘市级创新创业大赛未获得奖项的企业,给予0.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当年获得临湘市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 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对当年获得岳阳市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当年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 万元、3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商品大赛金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10万元、5 万元。以上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如果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奖项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一次。(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科协)

  (10)鼓励企业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对当年通过授权、转让、引进等措施增加的有效发明国内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或进入国家(地区)公布的国际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注册成功的国际商标,每件奖励1万元;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成功融资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和银行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对以知识产权质押成功融资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银行分别奖励8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

  (11)鼓励企业(单位)创建品牌。对当年初次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初次获得省长质量提名奖、市长质量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当年初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初次获得“地理证明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初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重点村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初次认定为全国特色产业十亿元镇、特色产业亿元村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成功参与或制订全国行业标准、湖南省地方行业标准并颁布实施的牵头企业或协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3.支持企业(单位)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12)鼓励企业(单位)创建公共服务平台。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核心服务机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产业集群窗口、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岳阳市级科普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成功新创建国家 3A 级、4A 级以上景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对成功新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新创建国家级5星级、4星级乡村旅游景区点的企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省级或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企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研学旅行教育基地的企业(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临湘高新区、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

  (13)鼓励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运营。对已被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核心服务机构开展的相关公共服务活动,按不高于服务业务支出的20%比例给予奖励;对运营情况考核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每年给予10~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工局、临湘高新区、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羊楼司竹木家居产业发展中心)

  4.支持企业税收增长

  (14)工业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工业企业(不含本地矿产资源消耗型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年度新增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含实征增值税城建附加税)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现有企业研发生产具有知识产权并迅速投入生产的产品,且该产品研发生产当年新增税收1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奖励给企业,正在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含三免两减半)不在奖励范围之内;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税收增量奖补,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购置款)的工业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有增量的,给予事后奖励性补助。从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当年起5年内,每年按照与上年同比主体税种(增值税和所得税)增量本级分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5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且5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税收出现下降的企业,从下降当年起停止执行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工局)

  5.支持产业链招商引资

  (15)鼓励单位(协会)围绕产业链招商。另行出台《临湘市招商引资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临湘高新区)

  (16)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已落地正常生产1年以上的企业新增投资在 2000万元~1亿元以下、1亿元~5 亿元以下、5亿元~10亿元、10亿元以上并竣工投产的项目,当年分别给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已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临湘高新区、市贸促会)

  6.支持产业链人才队伍建设

  (17)支持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来我市企业工作。具体按《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人才新政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21〕45号)执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工局)

  (三)突出园区发展。围绕创建“五好”园区目标:以亩均效益为导向,提升园区亩均产出,打造园区主特产业,培育园区市场主体,重塑园区生态;以改革赋能为突破,优化园区管控改革,完善园区评价体制改革,深化园区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园区市场运营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以要素保障为支撑,强化园区用地、用钱、用能、用人保障,突破园区瓶颈;以“三生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为重点,建设创新、智慧、绿色、安全园区,推进园区建设;落实市级领导联点项目(企业)责任制,促进园区各项工作。(责任单位:临湘高新区、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岳阳惠临公司)

  (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加强审批流程再造,推行容缺审批、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用好用足各类稳经济政策措施,开展企业“纾困效”专项行动;加强营商环境评价和督查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开办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局临湘高新区、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国网岳阳供电临湘分公司)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湘市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百十亿”工程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的副市长协调日常事务,临湘高新区、市科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贸促会、羊楼司家居产业发展中心、市浮标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科工局,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的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科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对“百十亿”工程推进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半年一讲评、一年一总结”,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适当动态调整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2.强化财政扶持。市人民政府每年设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不含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等方面进行奖励的资金)。

  3.强化考核奖惩。将加快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百十亿”工程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由市产业链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等处理。

  六、其他

  1.本方案中的激励措施只适用于临湘辖区内注册并在临湘缴纳税金的企业,由市科工局和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本方案由市科工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3.本方案中的激励措施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临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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