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8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9〕28号)要求,开展2023-2024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阜阳市质量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奖项设置
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6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
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4月26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1日前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可登陆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进行下载);
2.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组织概述,字数不超过3千字;
3.根据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1-2023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分年度各一份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其它两份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政府质量奖作为政府引导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到抓质量奖争创对抓产业链供应链龙头带动、推动产业体系和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意义,要在本行业领域或者本行业内广泛动员、认真遴选、择优推荐,着力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品牌影响力,有力推动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动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市政府质量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和组织申报。要择优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对已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组织优先推荐;鼓励“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申报,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认真把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组织负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市场监管局阜阳经开区分局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评选。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