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18
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时间、要求等内容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一、申报要求
(一)有效期内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包括2024年新申报并公示企业)可申请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北省第一、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评价指标见附件5)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三)属于省经信厅正式公布的第一、二、三、四、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需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现名称与省经信厅正式公布名单不一致的均需填写)。
(四)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可提供其他形式的财务数据佐证,同时说明原因、承诺数据真实有效(参考附件2),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佐证补交上传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在“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中“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各项指标如实填写。以上情况企服局将按要求注明上报,并在接收企业补交财务数据佐证纸质材料后统一报市经信局。
(五)对于工信部已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请湖北省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六)各园区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强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为牵引,带动中小企业“质”的全面有效提升。
二、申报方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同步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相关申报数据线上与线下须保持一致。
(一)线上申报
1. 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相关资料填报,填报完毕后从培育平台下载导出并打印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或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参考附件3,以培育平台导出为准),封面处按要求加盖公章,“真实性声明”处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扫描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参考附件4)一同上传至培育平台。
2. 线上申报及修改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申报网址,新申报企业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复核企业从“企业复核”—“去复核”进入复核页面。
(二)线下报送
1. 企业将培育平台导出打印的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按要求盖章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合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光盘一张(内含word格式申请表和pdf格式全套盖章扫描申报材料)于2月27日前报送至企服局。
2. 企服局将初审后,于2024年3月2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填写申报备案信息表
1. 新申报企业登陆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备案表》。
2. 复核企业登陆填写《第一批、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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