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条件

2024/1/25

武汉市江岸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条件等内容如下,江岸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武汉市江岸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条件等内容如下,江岸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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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工商财税、股权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软著、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各类标准制定(参编)、审计报告、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资质认证等企业服务平台

 

一、试点示范内容

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两个领域的网络安全保障需求,从基础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信创安全、商用密码、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等13个重点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武汉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报接受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得超过3家(其中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可以包括为牵头单位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三)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的申报,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二)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须为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申报要求

请各区经信部门在2024年1月24日前,将盖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 纸质版及可编程电子版、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报送到市经信局电子信息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