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郫都区关于2023年双创示范基地高水平发展资金申报条件补贴、时间要求,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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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政策细则要求,于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将申报材料扫描盖章版发送至创新创业管委会企业服务部邮箱。
2、请严格按照 《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中的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并加盖鲜章,无法辨认的材料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实施融通创新推动双创示范基地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政策
第一条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一)高能级项目办公场地装修补贴
对新入驻科创新城核心区的高能级项目,经评审认定后按实际装修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0元/平方米的办公场地装修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条件
(一)项目投资主体为市外公司,与郫都区人民政府或双创管委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且投资主体具备下列背景之一:
①各类500强企业(限三代以内子公司投资);
②上市公司及行业知名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限二代以内子公司投资);
③各类国家级高成长性企业,如专精特新企业等;4外商直接投资项目;
④对产业生态圈构建有重要意义或突出贡献的企业。
(2)项目实际运营情况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外商直接投资2000 万美元以上);
②项目首期固定资产投资(含研发投资)到位不低于3000万元(以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凭证及研发平台资金支出凭证等为依据);
③外商直接投资项目FDI 注册资金实缴到位500 万美元以上;
④项目运营公司第1个自然年度综合经济贡献达200万元以上或项目运营公司第1-2个自然年度综合经济贡献达500万元以上;
⑤项目被成都市认定为平台类、检验检测类高能级项目。
2.申报材料
(1)高能级项目办公场地装修补贴申请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项目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复印件;
(6)房屋装修合同、验收报告及付款发票复印件;房屋装修项目设计图及房屋装修前后对比图片资料。
(二)中试基地租金补贴
对经评审同意新入驻中试基地的企业,给予全额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申报条件
(1)经评审同意新入驻郫都区创新创业中试基地(郫都区智慧科技园C区菁弘集团国有标准厂房)的双创企业;
(2)企业入驻时间满6个月(从缴纳租金之日起算)。
2.申报材料
(1)中试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5)租金缴纳凭证(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
(6)当期6个月正常运营证明(水电费缴费凭证等);
(7)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时间
企业自缴纳租金之日起,每满6个月申报一次,分批集中办理。
第二条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一)成长型企业梯度培育奖励
实施郫都区成长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为种子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给内予最高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奖励对象
企业成立10年之内、在郫都区注册满一年且未上市,被首次认定为种子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的。
(1)种子企业:近3年内获得自主发明专利的企业或获 得晓过股权融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 前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等。
(2)潜力独角兽企业:具有自主有效发明专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或净利润达200万元以上或估值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
(3)准独角兽企业:获得过股权融资、估值在1亿美元 至10亿美元之间,或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20亿元之间、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的企业。
(4)独角兽企业:获得过股权融资、估值超过10 亿美 元,或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超过20%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种子企业的进行授牌;对首次认定为潜力 独角兽企业的进行授牌并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准 独角兽企业的进行授牌并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进行授牌并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成长型梯度培育企业融资资助
郫都区成长型梯度培育企业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按所获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企业以其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通过质押从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的,在还本付息后,按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额的2%给予资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累计不超过20万元。
1,申报条件
企业被认定为种子企业、潜力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或独角兽企业。
(1)股权融资资助
①进入郫都区成长型企业梯度培育库的企业:
②股权投资发生时间在入库之后,且在政策有效期内,具体时间节点以签订投资协议时间为准:
③股权投资方与被投资企业为非关联方;
④股权融资资金到位满1年。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①进入郫都区成长型企业梯度培育库的企业;
②以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通过质押从辖区内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并偿还本息;
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时间在入库之后,且在政策有效期内,具体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为准。
2.申报材料
(1)股权融资资助
①成长型梯度培育库企业股权融资资助申请表;
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
⑤股权投资协议复印件:
⑥资金实际到账凭证:
⑦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⑧公司股权变更证明:
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①成长型梯度培育库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请表;
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知识产权证书、知识产权法律状态证明材料和相关年费缴纳单据复印件;
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备案证明、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备案证明;
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借款合同复印件,偿还证明材料;
⑦相关费用的银行支付凭证和回单复印件;
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分批集中办理。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须在解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条 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支持链主企业通过合作研发、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带动区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进入其研发、供应体系,对产业链排名前五,且年累计采购创新创业企业产品或服务达500万元以上的,首年按采购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以后年度按采购额增加部分的2%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绿色氢能等主导产业链排名前五 (以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区统计局相应行业的产值排名为 准),且年累计采购区内非关联创新创业企业产品或服务达500万元以上的链主企业。
2.申报材料
(1)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奖励申请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链主企业及创新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产品服务年度采购情况汇总表及交易合同、发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5)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第三章 支持创新能力提升
第四条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高校院所、创新联合体与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对成功实施转移转化(转让或技术入股)和产业化的高价值专利,经评审认定后,按照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对技术输出方、技术吸纳方、技术中介方,分别 按照3%、3%、2%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1.申报条件
(1)将符合郫都区主导产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转移转化 (转让或技术入股)并在郫都区产业化的高校院所、创新联 合体、技术中介机构或企业。创新联合体是指以科研服务为 核心,链结企业、科研、金融、运营管理、投资人等团队,具 有产业联盟性质、独立法人资格多元主体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组织。
(2)高价值发明专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②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③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④实现300 万元以上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⑤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3)转移转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登记;
②技术吸纳方利用高价值专利开展后续试验、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
2.申报材料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申请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校院所、创新联合体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作或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技术交易发票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第五条 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
围绕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绿色氢能等主导产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开发符合郫都区主导产业方向、拥有自主高价值有效发明专利、上市销售不超过3年的新产品,单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 万元的,按销售收入的3%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同一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条件
(1)拥有自主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自主开发符合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绿色氢能等主导产业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2)高价值发明专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②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③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④实现300万元以上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⑤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2.申报材料
(1)新产品开发补贴申请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自主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复印件;
(6)产品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7)产品销售情况汇总表及交易合同、发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8)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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