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各地优化专利预审服务申请额度配置方式、条件材料及流程安排

2024/1/8

根据相关政策整理,长沙市各地优化专利预审服务申请额度配置方式、条件材料及流程安排解读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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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专利预审额度管理

中心根据实际预审资源状况,在保障备案主体基本预审额度的基础上,综合备案主体前期专利授权数量质量、研发创新能力与保护水平、全市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等因素,实施梯度化专利预审服务请求量额度管理。

(一)年度预审服务额度配置方式

中心实行单一备案主体年度专利预审额度梯度配置管理,详见表1(小数向下取整)。


 

(二)均衡动态预审服务配额规定

中心根据预审服务供需情况,在单一备案主体年度预审服务额度内,实行均衡动态预审配额管理。动态预审配额量为一个提交周期的预审服务量,计算方式如下:

动态预审配额量=预审需求量×总系数;

当总系数>1.0的,按1.0计;单一备案主体的动态预审配额量不足1件的,以1件计;单一备案主体一年内的动态预审配额量之和不超过核定的年度预审服务额度。

其中:1、总系数=动态系数×发明授权率系数×分级评价系数×产业领域系数×保护水平系数。

2、预审需求量:一个周期内,单一备案主体提出的预审需求量;周期一般以月度计算。

3、动态系数:动态系数=一个周期预审处理量/所有备案主体该周期内的预审需求量之和。

4、发明授权率系数:近3年备案主体审结发明专利的授权率。

5、分级评价系数:中心根据上一年度分级分类评价结果进行系数赋值,A类备案主体1.0-1.5,B类备案主体0.8-1.0,C类备案主体0.5-0.8;上一年度没有申请专利预审服务,该系数按1.0计。

6、产业领域系数:核定产业领域系数为1.0-1.5。主要参考因素:涉及国家35项“卡脖子”技术清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的;涉及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科技攻关项目、产业共性技术或核心关键技术的;属于技术更迭速度快的产业或长沙重点产业链上游、产业链龙头企业的;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重要作用突出的。本系数基数为1.0,根据备案主体自主提交的材料每年调整1次。

7、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系数:核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系数为1.0-1.5。主要参考因素: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及第三方认证情况;主动维权和应对侵权纠纷的经验或案例;海外布局及出口、许可转让等运营情况;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代理师数量和资历等。该系数基数为1.0,根据企业自主提交的材料每年调整1次。

(三)预审服务额度调整方式

1、预审服务额度调整内容

备案主体可向中心提出年度预审服务额度、动态预审配额量系数调整申请,经审核属实的,予以调整。

其中,备案主体可以申请调整产业领域系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系数,分级分类评价结果系数和发明授权率系数由中心进行集中统计、赋值。

2、预审服务额度调整方式

备案主体填写《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额度调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经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向中心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知识产权团队及制度介绍、研发项目及研发团队介绍;

(2)参保人员总数证明材料;年度纳税额以及年度税务开票总额证明材料;

(3)体现备案主体研发项目及成果、专利申请计划和变动需求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4)体现备案主体在所属产业重要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5)体现备案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可向保护中心面交或将扫描件打包发送邮件至邮箱,打包申请材料请以“额度或系数调整申请+单位名称”命名。

二、规范预审优先服务管理

中心为符合产业类、企业类和集中会晤类的紧迫专利预审需求提供优先服务。备案主体符合以下优先服务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属实的,予以优先。

(一)产业类优先服务

1、申请条件

备案主体预审需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向中心提出:

(1)涉及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产业,或对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而开展前沿性、引领性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工程化研究及应用示范,以及重大应用基础研究的;

(2)涉及国家35项“卡脖子”技术清单的;

(3)涉及长沙市“三个高地”标志性工程建设的;

(4)涉及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的,如涉及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湖南省“4+4科创工程”;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产业链条延伸,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协同发展的;

(5)涉及市级以上“卡脖子”技术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等项目的;

(6)其他符合优先服务的情形。

2、材料要求

备案主体填写《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优先服务申请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证书、通知、合同等),向中心提出申请。

3、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可以向保护中心面交或将扫描件打包发送邮件至邮箱csbhzx2018@163.com,中心将集中审批或评审。

(二)企业类优先服务

1、申请条件

预审请求所涉技术具有显著先进性、保护紧迫性和良好市场前景的备案主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中心提出:

(1)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

(2)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已经开始实施、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

(3)计划向多个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专利布局的;或技术关联、集中布局专利等其他符合优先服务的情形;

(4)备案主体发生IPO、并购、重组、投融资等事项,致使经营状况、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和在研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创新成果集中产出亟需进行集中专利布局的。

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

(1)涉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

(2)涉及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独立注册运营的企业研发中心的;

(3)涉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

(4)列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或长沙市上市后备企业库的;

(5)涉及长沙市专利密集型企业的;

(6)长沙市A、B类高层次人才为第一发明人的预审案件。

2、材料要求

备案主体填写《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优先服务申请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收证明;有关证书、通知、合同等)、情况说明材料,经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并书面推荐后,再向中心提出。

区县(市)、园区主要从显著技术先进性、保护紧迫性和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价,审查要点包括:

(1)其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

(2)对本领域技术进步与革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

(3)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程度,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性等要素。

3、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可以向保护中心面交或将扫描件打包发送邮件至邮箱,中心将集中审批或评审。

(三)集中会晤服务试点

1、申请条件

(1)长沙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配有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完备,积极配合全市相关知识产权工作;

(2)符合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的基本条件;

(3)技术领域相近,或属于创新链或产业链上技术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

(4)申请人已完成专利申请准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专利挖掘、布局形成专利申请文件;或研发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专利挖掘,并形成专利申请计划;

(5)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文本质量、较高经济价值和良好社会效益、能够对创新主体或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利或专利组合;

(6)原则上,申请预审集中会晤试点的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10件。

2、材料要求

备案主体填写《长沙专利预审集中会晤服务试点申请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收证明;有关证书、通知、合同等)、佐证材料,经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向中心提出申请。

3、申请方式

按照《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集中会晤试点方案》有关规定,中心根据工作安排公开征集需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征集通知一般一年发布一次,预计时间3-6月,有意向的企业请登录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如确有紧迫需求的,也可随时向保护中心面交或将扫描件打包发送邮件至邮箱csbhzx2018@163.com,中心将集中审批或评审。

三、定期开展“预审开放日”活动

中心将于每月第二个星期五开展“预审开放日”活动(如遇假期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五)。现场针对性解决预审服务“急难愁盼”问题。已经完成专利申请文件并准备相关研发过程资料、政府立项文件等佐证资料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预约登记参加现场活动。

(一)条件要求

参加活动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可同时邀请所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参加。现场核查身份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参会。请携带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单位授权或委托书、被委托人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同时邀请专利代理师到场,其应携带专利代理机构授权书、执业证等证明文件;

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备案主体研发团队介绍、年度纳税总额和税务开票总额证明材料、近三月的参保人数社保系统名录、相关专利申请发明人的学历专业职称及以往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

3、技术交底书以及研发过程材料;

4、确需专利预审优先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请各主体按照真实需求预约,如预约后无故不参加,则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主体参加开放日活动申请。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预审需求提交安排

通过长沙中心预审管理平台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提交预审服务需求计划。具体时间安排为:创新主体于每月的工作日通过预审额度管理模块对下个月度计划提交的预审服务案件信息进行线上登记,保护中心于当月25-30日完成动态预审服务配额确认,并通知预审案件提交时间。

为保障预审服务规范有序,请申请人统筹规划、慎重填报,备案主体应在完成专利申请文件后再填报预审需求信息;填写预审需求信息时,应先对拟提交预审的专利申请排序,再按照重要程度依次填报。填报内容要真实、准确,需求提交后不得变更申请类型、专利名称、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等全部信息。

(二)加强核查

1、原则上,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额度调整和优先服务。主要包括:

(1)一年内备案主体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或提交的专利预审案件被长沙中心认定存在低质量或疑似非正常情况的;

(2)上一年度分级分类评价排名C级的备案主体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排名C级的;

(3)存在创新能力不强、专利质量不好、专利工作诚信度不高等问题的备案主体或代理机构;

(4)预审案件提交量与备案主体近两年专利申请实际情况不符且未能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材料;

(5)存在预审授权专利维持年限低于两年情形的;

(6)备案主体提交的首件预审案件预审未通过的或其进入快速预审通道的首件专利申请处于暂未授权、驳回或主动撤回状态的;

(7)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已预审审结的案件通过率低于85%且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

2、中心采取比例抽查、专利申请公开数据倒查等方式对预审备案主体填写的预审需求情况进行核查,一旦发现虚报预审需求的情况,将按照专利不诚信行为取消备案资格或代理机构注册资格。

3、对于提交到中心的优先服务需求和预审案件,中心将随机采取背景调查、实地调研、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申请技术方案密切关联的研发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核查。若发现其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不是以保护真实创新为目的的高质量专利申请,中心将视情况采取公开通报、暂停预审服务或取消主体资格等管控措施,并视情况将线索移送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