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条件、时间及相关流程

2024/1/4

湖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条件、时间及相关流程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湖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条件、时间及相关流程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申报时间

2023-12-26 至 2024-01-31

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应当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的单位)。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五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 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4 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已设立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累计招收 2 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6.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 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 2 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 项推荐条件。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申请新设工作站,应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各市州人社部门考察推荐,省博管办核实推荐,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证明,《申请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的、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意向证明等)一式四份报送至各市州人社局。

(二)各市州人社局将申报材料(含《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收齐后,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审核,对审核后符合推荐条件的单位撰写《推荐报告》并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版寄送、电子版发送邮箱)于2024年1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省博管办。省博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推荐,推荐名单报全国博管办核查备案。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战略性需求等特殊原因需及时设站,可单独报送。

(三)获得省博管办推荐的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四)省博管办对有关申报单位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上传申请材料的签字盖章页电子扫描件,并汇报有关申报单位名单,报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因国家战略性需求等特殊原因及时设站,可以单独报送。

(五)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博管办报送的名单核查有关单位申请材料,对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对不符合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六)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备案结果。

(七)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理开通全国博士后进出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