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7
武汉东湖高新区大学生创业类政策申报条件、奖补如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一、申请对象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3.毕业5年内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3.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登记满一年。
4.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5.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6.自申报之日起至当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前,扶持对象和项目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8.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扶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2.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四、办理流程
关注“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中国光谷3551国际创业大赛
一、申请对象
有意或新近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型创业的人才(团队)。
二、支持政策
对通过大赛遴选或获奖的人才项目,邀请到光谷落地,给予房租减免、差旅补助、赛事奖金及人才认定资格等优惠政策。设立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5万元奖金,三等奖及以上直接认定“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业人才。初赛遴选的创业项目,累计给予最高5年、20万的房租减免;省外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落地前到光谷考察参观的按照2500元/人次(最高2人)标准,给予差旅补贴。
武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1.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在市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
3.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4.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在吸纳就业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支持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人补贴。
2.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申请条件
在武汉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正常经营3个月且依法纳税的,向工商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申请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认定。
二、支持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第一次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第二次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贷款人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青创贷
一、申请条件
1.武汉市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的青年创业者和小微企业。
2.申请对象(年龄45周岁以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3.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
4.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5.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及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支持政策最高不超过贷款发放当期市场报价利率LPR+150个基点。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申请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兜底政策:对2022年借款人承担的青创贷利息部分(最高不超过一年期LPR一150BP),于年度终了后给予贴息支持。
三、申请流程在“汉融通”系统或“武汉青创”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初创企业场租补贴
一、申请条件
1.在武汉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稳定经营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获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3.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退役军人。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年以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政策
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每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租赁场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一年度场地租金补贴(上一年度租赁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租赁月数补贴;首次申报时连续租赁期不足6个月的,不予补贴)。
2.审核拨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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