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集锦!西安市各区县规上企业申报认定补贴奖励和材料条件标准准则

2023/12/25

以下是一篇汇编集锦!西安市各区县规上企业申报认定补贴奖励和材料条件标准整理如下,具体包括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地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有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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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各区县规上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汇编

市级

(三)支持企业规模进档。对上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西咸新区

对新区服务业企业首次入规的,给予30万元奖励。

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且入规当年1-9月营业收入规模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励(分三年补贴,其中:第一年度12万、第二年度9万、第三年度9万)。

对首次认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给予每家20 万元奖励,分三年拨付,第一年给予6万元奖励;第二年给予6万元奖励;第三年给予8万元奖励。

长安区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当年新纳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3年兑现,其中入库当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对当年新纳入统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3年兑现,其中入库当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三)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对当年新纳入统(有工程项目且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3年兑现,其中入库当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对当年新纳入统且在长安辖区内有工程项目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3年兑现,其中入库当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当年新纳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分三年兑现,其中入库当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在库且稳定增长的分别奖励3万元。

临潼区

一、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对首次纳入限上商贸企业数据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等企业,由区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分三年奖补,分别奖励企业3万元、3万元、4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一、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十二、对纳入建筑业统计名录库,且全年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以上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国际港务区

(一)新增“四上”企业奖励

对年度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新增的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企业发展增速奖励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长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多增一个百分点,再给予2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多增一个百分点,再给予3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之间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多增一个百分点,再给予5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且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速每多增一个百分点,再给予8000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高陵区

鼓励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小升规”。对“小升规”企业获得的省、市扶持资金一次性给予,区级配套20万元扶持资金需企业自入规之日起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对中途退库、退库后再次入库的,不再支持。

(四)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500万元—1亿元(含2500万元)之间的工业企业,年度增长超过20%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5亿元(含1亿元)之间的工业企业,年度增长超过20%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10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工业企业,年度增长超过20%的给予15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年度增长超过20%的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

浐灞生态区

(一)商贸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商贸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按照2.5:2.5:5比例兑付)。

(二)服务业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入统当年兑现奖励资金的50%,第2年仍在库且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企业再兑现剩余奖励资金)。

(三)建筑业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新增入统标准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对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新增入统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五)总部企业

(六)对商贸业、建筑业、营利性服务业等总部企业,新设立、投入运营或统计关系迁转至浐灞生态区,并纳入“五上”的总部企业,采取“一企一议”给予相应奖励。

(六)优秀企业及人员奖励

对当年新增入统的“五上”企业,由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提出企业年度优秀表彰和企业优秀高管及员工奖励意见,报管委会审核。

西安阎良航空基地

首次由规模以下企业跃升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在享受市级3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基地再给予每户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西安市各区县规上企业申报条件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

(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其中,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申报期时当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三)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且必须在前三位)。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期时当年累计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申报期时当年累计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申报期时当年累计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