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各类项目申报补贴补助及认定要求汇集指南

2023/12/7

临泉县各类项目申报补贴补助及认定要求汇集指南整理,具体包括临泉县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项目补贴补助,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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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泉县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整理精选:

一、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效能

(八)支持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

14.对新认定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一室一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依据绩效情况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稳定运行经费支持。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九)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15.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国家、省实拨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60万元。聚焦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县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6.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量不低于20%。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

17.支持建设“双创”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18.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全面开展创新创业

19.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我县创办公司或与县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人才团队,县政府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牵头领导:叶战伟、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20.统筹整合各类创新创业资金,重点用于多元创业活动、创业路演、创业平台等。推动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返乡人员创业工程。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二、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十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21.2023年,县财政统筹新增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77.5万亩以上、产量100万吨以上。对符合条件的3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给予奖补,支持小麦赤霉病等重点病虫害防控。省财政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补贴50元。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和乡村产业发展

22.支持种业联合攻关、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和适用农机研发推广。改造提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财政投入补助标准提高到2500元/亩。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3.2023年,县财政至少安排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亿元,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十三)推动优势产业融合集群发展

24.2023年,县财政按上级要求安排资金充实“1+4”主导产业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引育优质(头部)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监局)

25.加快培育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省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6.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补,对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进入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省民营企业制造业综合百强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当年进入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或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当年获得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或者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十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27.在执行省、市相关奖励的基础上,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28.积极开展省级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对首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牵头领导: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十五)促进建筑业发展

29.在水利、公路、通用机场、铁路、电力、通信等专业市场领域开展“评定分离”试点。支持县内骨干企业与央企、省外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跨江越河桥梁隧道、大型机场航站楼等高精尖项目竞争。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公管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十六)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0.积极引导我县服务业集聚区申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国家及省级“两业融合”试点示范类项目、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核定投资10%的补助。对新验收通过的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

(十七)促进接触性消费加快恢复

31.开展以“品质生活徽动消费”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30场以上,在餐饮、住宿、文旅、零售等领域发放消费券,引导商圈、平台和商家配套开展打折、满减等优惠活动。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文旅体局

32.积极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活动。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33.落实职工疗休养和带薪休假制度,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或具有疗休养资质的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的,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34.邀请外地媒体来临泉踩线采风,推出更多适应外地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和线路。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十八)打造高品质消费载体

35.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组织开展十佳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6.争创旅游休闲街区、特色美食体验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领导:蔡淑娜

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

37.对省级特色商业街升级改造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最高6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品牌便利店、老字号企业新设直营连锁店的,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8.鼓励电商、邮政快递企业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相应保险。

牵头领导:叶战伟、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

(十九)促进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

39.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0.按照相关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等给予补贴。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1.鼓励发放信用消费贷款,推广“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人行临泉支行

(二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42.结合我县实际,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四、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二十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43.县财政继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领域和省十大新兴产业。继续落实县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指挥部运行机制。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44.争取省财政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城市更新开发片区示范。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45.科学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力争全年新开工重点项目144个,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二十二)建立招大引强“赛马”激励机制

46.综合评价目标完成、贡献大小、质量高低等,每季度通报晾晒“赛马”结果。积极招引世界500强、全国制造业百强、国家“专精特新”等企业,招引一批50亿元级重大项目,力争实现百亿元级项目零的突破。积极引进培育“四新”经济企业,招引技术创新团队。

牵头领导:叶战伟

责任单位: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47.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发挥境内外商协会、国际化产业基金等作用,加大与境外世界500强、行业龙头、“隐形冠军”等企业对接力度。对引进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外资项目,“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牵头领导:叶战伟、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二十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48.对重点项目给予用地计划指标预安排,允许重大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改进工业用地供应管理,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资规局

49.在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

牵头领导:叶战伟、肖廷

责任单位:县经开区、临庐产业园

(二十四)加强用能和环境要素保障

50.落实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能耗要素保障工作承诺事项,对新上单位增加值能耗优于全省单位GDP能耗控制水平的非“两高”项目、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或在完成季度节能目标进度的前提下,新上单位产品能耗优于行业标杆水平的非“两高”项目,落实用能保障。对符合我县主导产业的产业链上下游直接关联项目,在县域内相互配套并同步实施的,可合并测算单位增加值能耗。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51.协助做好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兑现,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后,推动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落地实施。

牵头领导:方元朝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五)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

52.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将民间投资等指标纳入投资“赛马”激励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分级分类联系调度,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资金支持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五、推动外贸外经联动发展

(二十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53.对企业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线下境外展、境外经贸对接活动,给予展位费最高80%、人员国际机票费最高70%支持。对进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重点企业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最高8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60万元,单个展会最高5万元。对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资信调查的,给予资信调查费50%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对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基本风险统保,对出口1000万美元以内的中小企业“信保贷”融资贷款业务给予最高30%贴息,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七)培育壮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

54.对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年仓库货物交易额300万美元以上的自建海外仓,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金支持;对租赁公共海外仓、年海外销售额达200万美元以上,且海外仓年使用费用超过5万美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评估等次为优秀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扶持力度。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十八)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平稳发展

55.支持企业赴境外开展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参与“两国双园”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实体经济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56.支持企业承揽境外工程,对当年实施的合同额1000万美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牵头领导:段保卫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二十九)建立企业诉求直达机制

57.政府制定涉企政策时,原则上应邀请企业家、商协会代表共同参与,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70%、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县政府负责同志要定期不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及时征集意见建议。常态化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现场集中办公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建立“企业服务特派员”制度,为重点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事项办理、项目申报、资金补贴支持等帮办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营商办)

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三十)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58.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等,梳理政策并录入“皖企通”统一发布。原则上所有政策都应做到“免申即享”,确需申报的,要减少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做到“即申即享”;确需组织审核的,原则上应明确时限并及时完成审核兑现。已出台实施细则的,按上述原则优化简化相关申报程序,录入“皖企通”统一发布。

牵头领导: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有关单位

59.推动各类政策服务平台接入“皖企通”,实现政策“一网尽览”“一网通办”,通过联通项目申报、预警比对和财政兑付系统,实现“一键送达”。

牵头领导:尹建华、符国风

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财政局

60.“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牵头领导:尹建华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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