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各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好处补贴和方向、条件材料整合一览汇编

2023/11/28

本文根据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介绍湖南省各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好处补贴和申报方向、条件材料等内容,长沙、邵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怀化、郴州、张家界、株洲、湘潭、衡阳、永州、湘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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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好处补贴(仅供参考,最新政策请参考当地公告,或者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每年支持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典型示范项目,开展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示范。对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工业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20%、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试点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认定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

长沙市

开福区

支持企业融合发展。对上一年度获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晋级补差。(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湘江新区

1.对当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支持25万元、10万元。

2.对当年新获批工信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等试点示范的企业  (项目),一次性支持50万元。

望城区

9.“两化”融合奖。(1)对当年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达到AAA级、AA级、A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2)对当年新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不含重新认定)。(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10.“两业”融合奖。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1.“军民”融合奖。对当年获得新增“三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企业,每证给予15万元奖励(不含重新获得)。(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12.信息化建设奖。(1)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省、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2)对当年新获得省级“上云上平台”标杆、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的,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常德市

对纳入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试点企业,根据数字化改造的成效,按平台协议服务收费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并获评省、市两化融合标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对参加工信部、省工信厅组织的信息化创建获得标杆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市级“上云上平台”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该项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汉寿县

全县规模工业企业新获得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试点的,奖励5万元;新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省级信息化创建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国家级信息化创建示范企业的,奖励20万元.(数据采集单位:县工信局)

岳阳市云溪区

11.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领域的首台(套)和首批次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益阳(2022年12月14日发布)

对新获评国家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标杆)企业、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5G应用创新示范中心、国家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国家级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得省级两化融合贯标标杆企业、省级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省级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100个标志性新基建项目、省级优秀工业APP、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省级5G典型应用场景、一年内启动并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纳入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试点企业、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益阳高新区

(3)规模工业企业当年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给予20万补助。

邵阳市

指导支持企业申报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和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项目资金,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获工信部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岳阳市(2021年11月1日发布)

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领域的首台(套)和首批次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发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加快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企业和制造服务企业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以下简称“标杆企业”)的培育、遴选、认定和服务。

第三条标杆企业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标杆企业的认定、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推荐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湖南省各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第二章 认 定

第五条申请标杆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和制造服务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能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持续深入做好相关工作。

(二)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较高,建设的新型能力符合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四个申报方向之一(见附件1),通过实施贯标在推动企业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升级和数据开发利用等能力建设方面表现优异,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三)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获得评定证书且证书处在有效状态。

湖南省各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单位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企业最近一次《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及《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电子版),如使用升级版贯标体系评级,则应提交《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电子版);

(四)经审计的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

(六)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七)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认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湖南省各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第七条 认定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好申请材料,并将书面材料送至注册地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将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企业申报材料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可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对通过审核的企业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总结梳理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和成效,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

第三章 管理与政策

第八条 标杆企业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九条 经认定的标杆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支持推荐申报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

第十条 经认定的标杆企业应积极配合省及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推广工作。

第十一条对已获认定的标杆企业进行动态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进行动态评估时,标杆企业应向省及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自查评估表(见附件4)及企业最近一次《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及《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电子版),如使用升级版贯标体系评级,则应提交《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电子版)。

第十二条获认定的标杆企业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二)在安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公司管理、税收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未能保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有效;

(五)在动态评估中被认定为不合格;

(六)企业被依法终止。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申报方向

鼓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企业总结提炼贯标经验成果,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导向、原则和要求,系统开展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性构建、运行、优化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1.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供应链高效协同管控、供应链快速响应与业务稳定性管理、集中采购、智慧物流、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构建数字化供应链,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重点关注寻源、计划、订单、采购、物流仓储、生产、销售等供应链运营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信息网络的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供需精准对接与订单准时交付,基于物联网的智慧物流与智慧仓储管理,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的供应链风险识别与安全管控,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供应链融资租赁,以及基于平台的多元化供应网络生态构建等。

2.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产品协同研制、个性化定制、全流程追溯、远程运维为代表的产品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控与价值挖掘,重点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服务等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化协同研发设计,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一体化,众包研发,基于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快速定制研发与精准交付,产品追溯与服务,以及围绕智能产品的在线检测、远程诊断、预测性维护等。

3.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智能工厂、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生产管理为代表的现代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提升企业数字化生产管控水平,重点关注工业设备设施、制造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关键生产设备的数字化改造、上云用云、运行管理与绩效改善,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产能平衡与稳定生产,生产运营集约化管控,数据驱动的精益生产和柔性制造等。

4.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数据资源集中治理、数据模型开发部署、数字化设计制造仿真等代表的数据管理与应用,打造生产制造全过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孪生体,充分挖掘数据创新驱动潜能,重点关注企业基础数据管理机制建设以及数字孪生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数据自动采集与集中存储,仿真过程标准化及分级分类管理,基于数据建模与仿真优化的创新研发设计、工艺优化、智能运维和智能决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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