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小进限!武汉市商贸单位小进限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办理流程

2023/11/22

武汉市商贸单位小进限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如下,武汉市的商贸业企业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武汉市商贸单位小进限奖励资金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如下,武汉市的商贸业企业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一、支持标准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市级财政按照每户 3 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次年销售额(营业额) 达到一定标准的小进限 企业按照每户 5 万元标准给予额外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合规经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商贸单位。企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商贸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以上统计标准(批发2000万元、零售500万元、住宿200万元、餐饮200万元),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统计(以统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

(三)首次纳统奖励单位需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统计数据3个月以上。

(四)达标额外奖励单位入库次年1-12月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速保持正增长。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纳统奖励

  本着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核流程,方便企业的考虑,首次纳统奖励试行进限启报制,即首次进限并连续报送数据满3个月,可于第二年兑现,企业无须提供申报资料,实行免申即享市商务部门组织各区对市统计部门所提供符合条件的进限单位名单进行核实认定后,根据名单按照程序直接兑现资金。

(二)达标额外奖励

  采用各区(开发区)申报制,与每年首次纳统奖励工作同时启动。由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接区统计部门提出符合达限额外奖励名单,上报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审核,即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单位,符合达标额外奖励条件的,于单位入库后第三年兑现。兑现流程参照首次纳统奖励办法实施。

四、政策依据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规〔202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