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
政策支持!2023年度第二批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开始!截止时间11月30日!小编现将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材料、流程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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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获得安徽省大数据培育企业认定的,按照省市不重复奖补原则,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一、申报范围
在铜陵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包括:
1.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2.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3.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二、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对申报企业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重点核验企业填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见附件3)并报送市数据资源局。
3.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市数据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由市数据资源局向企业颁发“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对通过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再提供申报材料,直接认定为铜陵市大数据企业。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各县(区)数据资源部门于11月3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推荐企业名单(附件3)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字经济发展科。
2.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并按照要求填报。
四、培育措施
(一)纳入大数据企业库,推荐纳入上市 (挂牌)后备资源管理,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大数据企业按照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二)鼓励支持大数据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政务数据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开展数据交易流通,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
(三)迷选推荐列入全市大数据创新案例库,多渠道宣传推广,通过应用场景对接等方式支持大数据企业参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荐大数据产品试用场景;
(四)在政策解读、产学研合作、人才培训、路演咨询等方面加强对大数据企业的指导服务,推荐大数据企业与金融机构、大数据相关投资基金等对接融资;
(五)支持大数据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
(六)鼓励县、区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对大数据企业进行扶持;
(七)其他不限制和排除竞争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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