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1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阜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附件3)。

 

2.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对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

 

3.市经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经信厅。

 

二、工作要求

 

1.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提,请各地经信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地培育数量作为四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监测评价指标依据。

 

2.企业按照附件3的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时,请按清单标注的序号和名称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整理汇总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17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2)报市经信局,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交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