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认定!2023年安徽省16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数量

2023/10/23

2023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正式开始,是对2022年度的建筑企业各项指标进行评审认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数量等,安徽省各市(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的建筑企业有想要参与认定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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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实行总量控制。其中:施工企业345家(综合基础设施类25家、建筑工程类60家、市政工程类40家、公路及港口与航道类30家、水利水电类30家、通信工程类10家、其他总承包类20家、专业承包类45家、装配式建筑类20家、劳务类30家、园林绿化类35家),勘察设计企业45家(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5家),工程监理企业35家(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5家),施工图审查企业5家,工程质量检测企业1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5家(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5家)。各市分配指标我厅后期印发。

 

二、企业按自愿原则申报认定。认定主要依据是企业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在社会责任履行、经营发展、管理创新、建造能力、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情况。

 

三、建筑业企业申报。直报类的(综合基础设施类、通信工程类、劳务类、工程质量检测类),在线提交相关资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按《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和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1),自主选择一项类别进行申报(其资质等级或主营业务应与申报类别相匹配),在线提交相关资料至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企业在申报时,应以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的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网址:安徽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中输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进行搜索,进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事指南,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本地区职责分工统一做好申报系统权限分配,如系统认定人员有变更,请及时与我厅建设信息中心联系,办理认定人员权限分配调整。

 

四、申报时间及推荐流程。申请直报类的企业应于20231021日—1027日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其他类的企业应于20231028日—116日上传材料。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对申报企业资格及材料初审,按认定标准进行初步认定。

 

各市、省直管县(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应于20231117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和正式推荐文件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推送至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汇总推荐企业名单,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于20231122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推送至我厅。

 

五、相关要求

 

1.企业申报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项类别申报,申报综合基础设施类的应具备特级资质或两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中一项应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国有控股企业自评分不低于80分,民营企业自评分不低于70分;劳务类企业自评分不低于60分;工程质量检测类企业自评分不低于60分,通信工程类企业暂不作分值要求。企业在某一类别、某一项标准有多个支撑材料的,可一并上传。

 

2.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应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认定工作。

 

以上关于2023安徽省16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申报时间、流程、数量全部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清楚自己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知道怎么编写申报材料或者对政策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咨询小编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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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篇幅有限,以下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仅截取部分内容,完整内容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附件综合基础设施总承包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2年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疫情防控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得3;

2.2022年度,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95%的得5分,90-95%的得3分,80-90%的得1分;

3.企业建立了完善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科技研发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4.1)国有控股企业以产值每10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最高不超过8分;

国有控股企业坚持以大带小,帮扶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效果显著的得2分,未有实质性成效的不得分。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1.5的系数。

2)非国有控股企业以产值每2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最高不超过8分;

非国有控股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有合作协议且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得2分,未有实质性成效的不得分。注册地市级以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1.5的系数。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4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

25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院士或成立院士工作站的得5分、培育“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在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4分;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得3分;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2.设立国家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省级的得4分,市级的得3分;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得8分,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6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地方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1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5.企业2022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文件、证书复印件;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2022年度有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2021-2022年度文件(但应证明确属2022年度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

 

建筑工程及市政总承包(特级、一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2年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疫情防控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得3;

2.2022年度,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

注:12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2022年度,项目覆盖率达到95%的得5分,90-95%的得3分,80-90%的得1分;

3.截至2022年底,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4.2022年度,企业产值以5亿元得1分进行折算,其中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1.5的系数,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最高不超过10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 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4项由企业提供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

25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截至2022年底,已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截至2022年底,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不得分;

3.2022年度,获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5分,获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4.2022年度,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10分、参编的得5分,主编省级地方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含外省)级工法得3分,可累加,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4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30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2022年度,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省级(含外省)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2022年度,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2021-2022年度文件(但应证明确属2022年度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

 

本认定标准适用于“其他施工总承包类”(不适用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