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材料清单!张家界市四上规上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申报指导

2023/10/19

张家界市四上、规上、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申报入库指南(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政策依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商标版权软著、科技成果评价)
一、申报时间
  2023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由非普查年份的两次合并为一次。2023年11月5日前,各市州统计局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一次性完成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取消2023年第二批次年度和12月月度审核。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7.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此类单位要求申报时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为尚未纳入规上单位范围的法人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拟纳入单位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新开业(投产)单位和“规下升规上”需纳入的单位。
  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工业生产统计台账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汽车整车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还需提供产业活动单位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告知上级法人单位独立纳统事项的承诺说明(含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筑业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和建筑活动所开发票复印件,以证明主营业务是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详见附件5)。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详见附件5)。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并列明各主营业务活动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还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当年开始营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拍摄的主要业务活动工作状态照片4至5张,照片要体现单位名称、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或生产现场。
  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非单纯购置项目的立项文件(指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无立项文件的,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施工合同和现场照片;单纯购置项目的购置合同(或付款凭证或备案文件)、设备照片。
  2.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3.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应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5.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改制等变化产生的新的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要求与“规下升规上”单位要求一致;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具体要求与新开业(投产)单位要求一致。
  (二)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
  需提供《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其中,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的情况与拟纳入单位相同;增加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还需要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删除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企业说明及附表,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删除战新标识原因(如因产品停产,则应包含停产产品信息及停产原因等),附表为当年已停产战新产品目录和现有工业产品目录等;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调查单位还需提供变更后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退出的调查单位
  需提供《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免于提供证书的要求与拟纳入单位相同;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材料清单

分专业申报材料一览表

一、工业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4.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6.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

7.工业生产统计台账并加盖单位公章;

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9.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10.“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

11.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12.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13.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14.汽车整车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还需提供产业活动单位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已告知上级法人单位独立纳统事项的承诺说明(含上级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提供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度/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其他证明单位发生相应变更的材料。增加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战新产品照片需附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战新产品名称、用途、技术标准及生产工艺等);删除工业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应确认上一年度该单位战新产值报表本期数均为0,并需提供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企业说明及附表,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删除战新标识原因(如因产品停产,则应包含停产产品信息及停产原因等),附表为当年已停产战新产品目录和现有工业产品目录等。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度/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二、建筑业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 1 个月的利润表和建筑活动所开发票复印件,以证明主营业务是建筑业;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建筑业资质等级发生变更的单位还需提供变更后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三、批发和零售业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 1 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4.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1)网上销售企业(行业代码5193或5292)

①所有以本法人名义开设网上商店的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店铺名称及对应的网址列表,所有网上商店的后台卖家信息截图(必须清晰显示店铺名称和法人单位名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②截至申报期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商务平台后台真实交易记录月度数据整屏截图(截图需包含法人单位名称或网店名称;若企业确实无法提供月度数据,可提供累计数据)。后台真实交易是指单位实际成交金额,即扣除退款金额和刷单数据金额后的实际收款金额。

与后台截图数据匹配的加盖企业公章的数据表格,表格主要内容为包含截至申报期的每月销售金额、退款金额、刷单金额。若企业有多家网店,需分别列示各个店铺的数据及汇总数据,格式如下。

月份

店铺1

....

合计

销售金额

退款金额

刷单金额

实际交易额

....

销售金额

退款金额

刷单金额

实际交

易额

....

 

 

 

 

 

 

 

 

 

合计

 

 

 

 

 

 

 

 

 

2)其他企业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业务管理系统说明,需具体列示企业所有业务管理系统的名称及对应的业务活动,并说明这些业务系统数据是否涵盖企业全部交易数据、是否包含本企业以外的其他法人企业的交易数据等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②截至申报期加盖企业公章的业务管理系统实际累计交易数据整屏截图(包含法人单位名称),若企业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需分别提供。企业业务管理系统若包含其他法人单位的交易数据,应进行剔除,仅提供本法人单位的交易数据。

③若企业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数据截图,需同时提供月度(季度)数据汇总表格,列明截至申报期每月(季)的销售金额、退货金额、优惠金额及实际交易额。若企业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或多家产业活动单位,需分别列示各个业务管理系统或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及汇总数据(格式参考网上销售企业)。

                    

电子商务平台后台取数途径:以下内容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整理,各地如发现新形式,请每月上报国家统计局贸经司市场运行处,作为补充完善的依据。对于后台取数途径中无法显示退款金额的平台,需企业出具退款数据的相关资料。

1.支付宝:商家中心——业务查询——资金业务——卖出交易、交易退款(含交易金额、实收金额、退款金额)

2.赤兔名品(天猫平台):收入为:店铺绩效——综合分析——汇总专项,分析——退款情况分析

3.1688卖家工作台:交易——交易收支查询(无退款数据)

4.生e经(天猫):销售分析——销售指标及趋势(无退货数据)

5.微信小程序:数据统计(含商品名称、销售量、微信支付、余额支付、总销售额,无退款数据)

5.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6.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需提供: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6.生意参谋:首页——运营视窗——整体看板(数据含支付金额、访客数、成功退款金额)

或者:交易——交易分析——交易概况——交易总览(支付金额,无退款金额)

7.京麦(京东平台):店铺管理——结算管理——账单查询(含月度支出、收入数据,无退款数据,请说明卖家实际收入以哪个指标为准)

8.京东商智:首页——实时指标——实时销售进度(本年累计交易额,无退款数据)

9.拼多多:商家后台——数据中心——交易数据——数据总览——支付金额(无退款数据)

10.账房:收支查询——支出情况(月度,含本月支出、本月付款,本月交易额,无退款数据;(请说明卖家实际收入以哪个指标为准)

11.抖音:营销中心——月账单(含订单数、总收入、总支出、净收益,无退款数据;需说明卖家实际收入以哪个指标为准)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四、住宿和餐饮业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 1 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4.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业务管理系统说明,需具体列示企业所有业务管理系统的名称及对应的业务活动,并说明这些业务系统数据是否涵盖企业全部交易数据、是否包含本企业以外的其他法人企业的交易数据等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②截至申报期加盖企业公章的业务管理系统实际累计交易数据整屏截图(包含法人单位名称),若企业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需分别提供。企业业务管理系统若包含其他法人单位的交易数据,应进行剔除,仅提供本法人单位的交易数据。

③若企业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数据截图,需同时提供月度(季度)数据汇总表格,列明截至申报期每月(季)的销售金额、退货金额、优惠金额及实际交易额。若企业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或多家产业活动单位,需分别列示各个业务管理系统或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及汇总数据(格式参考网上销售企业)。

5.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 3 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S204–3表);

6.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7.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需提供: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S204-3表)。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六、服务业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4.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含税务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营业收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售额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6.调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填写,并列明各主营业务活动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并加盖企业公章;

7.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4季度的法人单位,还需提供上年第4季度或当年开始营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8.现场拍摄的主要业务活动工作状态照片4至5张,照片要体现单位名称、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或生产现场;

9.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10.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其中,因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申报退出的 单位,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七、其他有 5000 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一)新开业(投产)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购置合同);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和施工照片/购置证明材料和设备照片);

5.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

(二)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三)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复产证明材料。

(四)变更主要信息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五)退出的单位

1.《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二)》;

2.因非法人单位申报退出的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地区,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申报“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类型的单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退出原因;

4.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需退出的原调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变动的有关文件复印件,新单位与原单位的对应关系,原单位同期数如何处理的相关说明等。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遇申报、材料等问题,可以咨询小编,我们提供问题咨询、辅助申报、代理申报服务。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