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10市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流程+时间+奖补+材料)

2023/9/14

本文将为大家说一说关于2023年陕西省10市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流程+时间+奖补+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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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内容

支持6个方向、  18个项目 ,分别是创新消费场景、城市商业体系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陕菜品牌建设、会展业发展、扩大网络销售。其中 :创新消费场景支持首店首发项目 、陕西特色消费品实体店项目;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支持绿色商场创建项目 、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项目 、智慧商店示范建设项目 、步行街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新型商贸连锁经营企业项目、改造提升农批农贸市场项目等;陕菜品牌建设支持振兴老字号发展项目 、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项目 、陕菜宣传推广项目等;会展业发展支持引进  (自办)会展展览项目、会展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等;扩大网络销售支持提升网络销售规模项目、新建网络交易平台项目 、新设区域总部项目等。专项资金根据项目不同性质和投资规模、效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对当年确认安排的项目 ,待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按有效投资的3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  (区)  、县  (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勇于担当、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支持项目的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项目 ,做到数据真实、   内容完整。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严格财政云项目库的审核,对项目库规定的内容要应填尽填,不得缺项漏填。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  (指南有其它规定的除外)  。

(二)  以前年度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不再给予支持;  2022年获得项目支持的企业,  2023年度不再予以支持;企业不得在省级商贸流通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中多头申报项目 ,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对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 绩效自评报告,并于2024年2月底前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有关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的重要参考。

(四)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不得用于禁止性补贴;不得用于人员经费  ,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不得提取工作经费,  包括项目评审费用、审计费用、绩效评价费用、公务人员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装修等开支;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五)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上报项目资料,逾期未报单位视同放弃,责任自负。

创新消费场景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优先支持促消费稳增长带动作用强、成效明显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单位) 。具体支持首店首发 、 陕西特色消费品实体店项

二、核准程序

(一)  市级商务 、财政部门 向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报送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及公示无异议后  按程序预拨核准补助资金2023 年 11 月上旬前报送验收文件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适时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资金进行调整。

三、建设内容

(一)首店项目

1 .支持内容和标准

(1) 首店:国际、国内及陕西省自主品牌企业或授权代理商,在陕西省内建设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的陕西首店,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给予零售(不包括汽车)、餐饮类首店最高30万元支持。

(2)首店引进:对在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限额以上企业,成功引进零售(不包括汽车)、餐饮的实体首店,按照每引进1个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首发:对在陕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陕西境内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服装服饰、化妆品、金银珠宝等时尚消费类新品发布活动, 给予不超过10元支持。

2. 申报条件

(1)在陕西省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

(2)申报项目的市场主体须为限上贸易企业(所在商业综合体为限.上企业,新店销售额纳入统计均可申报)。

(3) 申报项目已建成营业,并具有一定营业额。

(4)项目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市容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

(5)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6) 项目获得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提交资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单位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

(3)实体店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或具有商标区域独占使用权的被授权方)出具的关于店铺类型说明、2张以上营业中的店铺照片。

(4)企业或店铺纳统证明(《统计直报系统》“调查单位情况"首页截图)。

(5)若该店铺实际运营单位非商标注册人,还应提供被授权使用该商标的授权书或说明件

(6)品牌企业总部或中国事务部出具的中国首店、西北首店、陕西首店证明材料(企业总部盖章)。

(7)该品牌或首发首秀纳入相关榜单目录说明(截图)。

(8) 企业引进协议或房租租赁协议。

(9)项目单位近二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 单独开设实体店应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表和消防验收文件

( 11)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截图打印表。

( 12)项目费肝支计划表,附相关支出发票、合同等凭证。申报首发项目除提交以上1、2、3、6、7、12 项外,还应提供新品发布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报告(含活动完成情况、 活动绩效情况、活动宣传情况及4张以上活动现场照片)。申报首店引进项目提交上述1、2、3、4、5、6、7、11、12项。

申报首店引进项目提交上述1 、2 、3 、4 、5 、6 、7、 11、 12项。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用 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  (机构)公章,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陕西首店说明

包括国内外品牌在陕西设立的第1家线下实体零售或餐饮门店,且原则上该品牌须曾入选以下榜单之一: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榜单》;世界奢侈品协会和中国贸促会发布的《全球奢侈品牌 100强》;福布斯发布的《奢侈品牌排行榜》;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

胡润研究院发布的《胡润中国餐饮连锁企业投资价值榜TOP ~;胡润研究院发布的《胡润品牌榜》;品牌联盟发布的《中国品牌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服务

业企业500强榜单》;德勤发布的 《全球奢侈品力量排行榜》 等。

(二)陕西特色消费品实体店

1.支持内容和标准

支持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名优产品称号的陕西地产品企业走出陕西,线上线下相结合,开拓省外市场,扩大陕西地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对在外省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陕西特色消费品实体店,且能够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内容为房屋租赁、店面装修、营销平台、冷链物流建设等;参加省外重点展会、开展省外促销活动,产生产展区租赁、展位搭建、展品运输等费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按有效投资额的3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

2.申报要求

(1) 在陕注册独立法人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单位);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3)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新建实体店单店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其他省会城市新建实体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4)经销陕西省名优产品数量在其经销单品总量中占比不少于30%,单品不少于50种。

(5)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业绩良好,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3提交资料

(1)企业申请表;

(2)企业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

(3)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5)不少于2年店面房屋租赁合同。

(6)承办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 "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打印表(加盖公章);

(7)企业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承诺书(法人签字盖章)。

(8) 项目开支计划表,附相关支出发票、合同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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