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9/8
2023年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市科技重大专项、市关键技术研发)正式开始组织申报,下面来详细看看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时间、材料和实施方案,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查看对接榜单
(一)确认榜单。请发榜方登陆合肥科创大脑确认发榜信息,如有更改,请及时联系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流程进行更正。
(二)选择榜单。请有意向的揭榜方注册并登录合肥科创大脑,结合自身优势,选择榜单任务。揭榜方原则上为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团队和个人。揭榜方和发榜方应没有关联关系,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双方尚未对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三)对接揭榜。请揭榜方及时与发榜方对接,发榜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榜单。发榜方应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并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签订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双方在合肥科创大脑中完成揭榜填报程序。
二、填报项目申报书
(一)线上填报。揭榜成功后,发榜方及时登录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相关附件材料。系统开放起始时间:2023年9月11日08:00,关闭时间:2023年10月2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推荐。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3年10月31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11月3日17:30前将纸质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业务处室和资配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对发榜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认真核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
(一)2023年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或2023年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二)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提供发榜方、揭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材料,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三)项目负责人劳动(务)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加盖公章)。
(五)市科技重大专项,2022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证明材料;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2022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六)经审计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等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
(七)企业征信材料。分别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3)
(八)发榜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对揭榜金额要求。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60万元。
(二)对支付方式要求。如多方揭榜,揭榜金额应由发榜方直接拨付给揭榜牵头单位,资金再由牵头揭榜单位统一安排。项目立项后需提供付款凭证和发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原则上应为“*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费”,特殊情况视产业而定。
(三)对项目类别要求。同一企业可同时申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但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对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发榜或揭榜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负责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年龄超过57周岁的(院士超过70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须由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更改,确须更改的由发榜方逐级报批。
关于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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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修订)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一、支持原则
1.坚持技术标准参数化。对标国际先进指标开展研发,实现进口替代;突出无中生有,抢占技术制高点。
2.坚持技术成果产品化。形成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新药等。
3.坚持技术研发协同化。企业出卷、院所答卷、市场阅卷。
4.坚持财政资金放大化。市财政资金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二、支持领域与对象
1.支持领域。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空天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种质资源等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聚焦类脑智能、高温超导储能、超高温磁场共振成像、精准医疗、大基因、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先导产业的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
2.支持对象。发榜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揭榜方原则上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团队和个人。揭榜方和发榜方没有关联关系。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三、立项过程与服务
1.申报审查。项目实行全年常态化需求征集,定期组织项目揭榜发榜和申报。明确申报对象及条件,发榜方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原则上与单位主营业务及其需求紧密相关,明确产业领域、技术领域、技术指标和交付成果等。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揭榜入库。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公开发榜,通过路演、双需对接等方式积极促进对接揭榜,成功揭榜的项目纳入市重大科技项目库,入库项目按年度动态调整、梯次培育。
3.评审推荐。对入库项目组织技术、产业专家、投资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评审包括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会议答辩阶段材料评审与答辩分值权重各占60%、40%,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分值权重各占50%),提交市科技局集体审议。
4.审定立项。经部门联审查重和公开公示后,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等部门参加,对评审结果进行把关,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市科技局下达立项计划。
5.资金拨付。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发榜方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期3年,医药领域等个别项目实施期可为5年,财政支持资金分年度拨付,立项后拨付首笔款项,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50%,次年度拨付资金不超过财政资金的80%(5年期项目第3年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
6.绩效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指导承担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运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四、有关责任与说明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负责,评审专家对出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撤销项目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表: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评价指标
指标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技术水平 (分值40分)(对比国际主要产品及技术参数指标) |
高: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国际首创或国际领先(35—40分) |
较高:实现进口替代,且解决关键“卡脖子”问题(25—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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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现进口替代,非“卡脖子”问题(10—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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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常规技术(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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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分值20分) |
有独立成套(件)的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15—20分) |
关键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动植物新品种、新药等(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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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前景 (分值20分) |
高:有重大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巨大,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非常广阔(15—20分) |
中:有较强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较大,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较为广阔(1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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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有一定产业化价值,在部分产业领域有一定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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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配套能力(分值20分) |
高:企业经营状况优异,研发投入资金充裕,高度匹配项目研发工作(15—20分) |
中: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大研发投入资金,较好匹配项目研发工作(1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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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企业经营状况一般,有一定研发投入资金,与项目研发工作有一定匹配度(0—9分) |
附件2: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修订)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
一、支持原则
(一)坚持技术标准参数化。对标国际先进指标开展研发,实现进口替代;突出无中生有,抢占技术制高点。
(二)坚持技术成果产品化。形成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新药等。
(三)坚持技术研发协同化。企业出卷、院所答卷、市场阅卷。
(四)坚持财政资金放大化。市财政资金不超过揭榜金额的50%,撬动社会资金投入。
二、支持重点
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应用导向,聚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领域,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高新技术专项: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科技强农专项:支持智慧农业、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三)社会发展专项:支持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
(四)生命健康专项:支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需求,着力提升我市重大疾病的防治水平以及危重症救治能力。
三、支持对象
(一)“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发榜方),且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2%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二)生命健康专项支持对象为在我市的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三甲,须与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市属综合医院三甲、市属专科医院三级及以上、市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属妇幼保健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组织申报。
四、揭榜条件
揭榜方为有能力为发榜方技术需求提供解决方案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团队和个人。需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保障。与发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60万元。
五、立项与管理
(一)申报审查。项目实行全年常态化需求征集,定期组织项目揭榜发榜和申报。明确申报对象及条件,发榜方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原则上与单位主营业务及其需求紧密相关,明确产业领域、技术领域、技术指标和交付成果等。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揭榜入库。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公开发榜,通过路演、双需对接等方式积极促进对接揭榜,成功揭榜的项目纳入市关键共性技术项目库,入库项目按年度动态调整、梯次培育。
(三)评审推荐。对入库项目组织技术、产业专家、投资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评审包括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会议答辩阶段材料评审与答辩分值权重各占60%、40%,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分值权重各占50%),提交市科技局集体审议。
(四)审定立项。市科技局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拟支持项目,经部门联审查重和公开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立项计划。
(五)资金拨付。对“揭榜挂帅”立项项目,市财政给予发榜方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支持;立项拨付首笔款项,拨付资金额度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50%,项目验收通过拨付剩余资金。
对生命健康专项,立项后市财政一次性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单个项目30—100万元支持。
(六)项目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指导承担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运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六、有关责任与说明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审核推荐负责,评审专家对出具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撤销项目追回财政资金,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表: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评价指标
指标 |
评价内容及标准 |
技术水平 (分值40分)(对比国际主要产品及技术参数指标) |
高: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国际首创或国际领先(35—40分) |
较高:实现进口替代,且解决关键“卡脖子”问题(25—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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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现进口替代,非“卡脖子”问题(10—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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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常规技术(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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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分值20分) |
有独立成套(件)的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15—20分) |
关键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动植物新品种、新药等新产品、新技术(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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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前景 (分值20分) |
高:有重大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巨大,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非常广阔(15—20分) |
中:有较强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较大,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较为广阔(1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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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有一定产业化价值,在部分产业领域有一定的规模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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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配套能力(分值20分) |
高:企业经营状况优异,研发投入资金充裕,高度匹配项目研发工作(15—20分) |
中: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大研发投入资金,较好匹配项目研发工作(10—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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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企业经营状况一般,有一定研发投入资金,与项目研发工作有一定匹配度(0—9分) |
各专项根据本领域特点在此表基础上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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