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组织开展2022年度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9/5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淮政〔2020〕2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淮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46号)、《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淮发〔2021〕16号)及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民营经

为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淮政〔2020〕2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淮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46号)、《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淮发〔2021〕16号)及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淮经信督导〔2022〕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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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要求
在淮北市本地注册正常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支持资金。申报时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 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2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三年内申报省市各类政策时提供过虚假资料的;
4.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四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鼓励实施技改项目;
(2)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
(3)鼓励企业内网改造;
(4)支持绿色制造中的节能节水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等项目。
2.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按照在财力有限下突出重点支持方向和各级财政不重复支持的原则,参考企业财政贡献度、亩均效益评价等级,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支持。
3.申报项目涉及的发票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4. 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申报类别
(一)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二)奖补购置工业机器人;
(三)奖补绿色改造项目;
(四)鼓励企业内网改造;
(五)鼓励扩大5G基站建设规模;
(六)支持企业参展促销;
(七)支持产品宣传推介;
(八)奖补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九)支持企业举办工业设计赛事。
五、相关项目申报条件
(一)技改项目设备补助
1. 申报条件
(1)项目2021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开工建设,建设周期在2年以内,已试生产或部分试生产;
(2)设备投资不低于200 万元的制造业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不予补助。
2.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单位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PDF文件);
(5)县区经信部门出具的开工时间证明材料。
3. 支持方式
对符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生产技术设备投资额最高8%,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二)奖补购置工业机器人
1. 申报条件
2022年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工业机器人购置清单、合同、转账凭证、发票复印件;
3. 支持方式
对2022年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最高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200万元。
(三)奖补绿色改造项目
1. 申报条件
(1)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
(2)项目手续完备,申报奖补资金时项目已建成;
(3)项目具备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绿色发展效益显著等特点。工业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200吨标煤,工业节水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1万m?;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利用量需达到一定规模(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矿综合利用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年利用量不低于3万吨,污泥综合利用年利用量不少于5000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不少于5000吨,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年综合利用量不少5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总量不少于5000吨或总容量不少于500Mwh,其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节能信息化项目要求节能降耗效果显著,区域性节能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不少于50家,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实施后节能率不低于5%,企业能耗在线监测项目需完成三级能耗在线监测。
2.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备案文件;
(3)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固定资产投资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5)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项目需提供主要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提供废弃物利用量证明材料,能源管理中心项目提供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率证明材料,区域节能信息化平台需提供服务企业数量的证明材料,能耗在线监测项目需提供在线监测系统截图。
3. 支持方式
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鼓励企业内网改造
1.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在加强新一代网络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制造企业。内网改造:用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网络技术改造企业内网络,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实现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排产调度、加工装配、质量检测、安防监控、生产控制、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多个环节优化提升或创新突破。
2. 申报材料
(1)项目奖补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企业内外网建设、改造的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及其他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等。
3. 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优选一批企业,对于2021年以来设备及软件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2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鼓励扩大5G基站建设规模
1.申报条件
超额完成2022年度5G基站投资建设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2.申报材料
(1)省级关于完成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每家400个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2)运营商关于5G建设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5G建设的基本情况、基站分布、覆盖情况(含园区覆盖)、基站建设明细等。
3.支持方式
基础电信运营商向市经信化局申报。采用后补助方式,由市财政按每超额完成 1个5G基站,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支持企业参展促销
1. 申报条件
市经信局统一组织参加的市内外各类促进消费展会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参加会展的通知文件或邀请函、企业参会人员名单、参加会展费用票据。
3. 支持方式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参加国家部委、省政府以及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举办的展销会、博览会,按场地租赁费、布展费最高30%,给予20万元的补贴,每户企业每年合计补贴最高50万元。
(七)支持产品宣传推介
1. 申报条件
已参加省经信厅组织的“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推介并获得省级奖补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省经信厅资金拨付证明、“精品安徽”央视广告合同、发票。
3. 支持方式
对2022年参加央视“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按广告费的35%给予补贴。
(八)奖补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1. 申报条件
(1)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
(2)企业类项目为市内注册企业;
(3)创客类项目自获奖正式文件发布之日后60天内,在市内完成企业注册。
2. 申报材料
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获奖项目,无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填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3. 支持方式
对2022年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择优分别给予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企业举办工业设计赛事
1. 申报条件
政府部门批准举办工业设计赛事的企业和单位。
2. 申报材料
(1)政府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2)赛事费用发票复印件及费用支出说明,赛事费用是指为赛事所列支的大赛奖金及为举办赛事而发生的各项合理性费用支出;
(3)企业举办赛事总结性报告;
(4)企业赛事过程、赛事成果的图像资料。
3. 支持方式
对2022年经政府部门批准独立举办工业设计赛事的,按赛事举办费用最高50%,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六、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提出申请。省属企业项目可直接向市经信局申报。可咨询市经信局相关科室,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县(区)经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三)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初审后,于9月20日前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包括项目汇总表(附件3)(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并附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PDF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督导审计科  盛山海  319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