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补贴!2023年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流程、材料

2023/9/1

2023年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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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安排原则
(一)产业导向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十四五”娄底市工业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项目以及先进制造业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
(二)贡献导向原则。税收贡献大、就业安置多的企业。所安排的资金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该企业入库税收;
(三)重点项目原则。产业带动力强,集聚效应明显,纳入省、市调度的重点项目,特别是“材料谷”建设重点项目;
(四)科技创新原则。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以及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成效明显的项目;
(五)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原则。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产业;
(六)市本级原则。重点支持娄底经开区、娄星区范围内的企业或项目,适当兼顾其它县市区的企业;
(七)落实奖补政策原则。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产业扶持政策规定的奖补资金;
(八)不重复安排原则。同一项目或企业既符合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又符合政策性奖补要求,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安排。本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企业),一年最多只能支持一次。上年度获得了市专项资金或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企业),除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连续支持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外,本年度原则上不再安排支持(“智赋万企”项目和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除外)。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产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制造强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制造业延链补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项目和数字产业化及“智赋万企”等方面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只支持已经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含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之后开工建设的已完工项目)。
(二)奖补类。支持符合2022年度先进技术转化应用的企业奖补。
(三)奖励类项目。主要支持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奖励类事项,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的奖励类事项,以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有关奖励类项目。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三、主要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奖励等。
四、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娄底市内依法注册,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在娄底市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具有良好信用。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优先支持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的事项,优先支持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标杆示范的单位,以及在市级及以上绩效评估或审计中获得优秀档次的单位。
五、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一)所申报项目或事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设备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或审计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三)2022年度获得了市专项资金和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企业),除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连续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智赋万企”、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外,本年度不得申报。
(四)存在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上年度有欠税的企业(除税务部门明文规定可缓缴的企业外),不得申报。
六、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工业产业类项目
1、申报企业原则上要求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应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目前正在建设、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完工,设备总投资(含设备运行所必需的软件,下同)不低于300万元、已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30%。
2、对尚未入规的企业,应当有在建的重大项目、项目设备总投资不低于400万元、已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50%,纳税额不作要求。
3、企业是否入规以市统计局2023年6月30日名单为准。设备投资需提供设备列表,购置设备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二)数字经济发展类项目
1、项目类别
(1)数字产业化项目。主要支持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信息化建设等制造业企业项目;
(2)“智赋万企”项目。主要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项目;
2、申报条件
(1)数字产业化项目。申报主体为服务业企业的,要求2022年营业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在1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的,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2022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企业,优先支持具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资质的企业。
(2)“智赋万企”项目。申报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原则上已完成一条生产线(车间)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改造、且2022年度税收在1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标杆企业),并在市内细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工业互联网企业。
(三)2022年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
按相关政策要求申报。
(四)奖励类项目
1、2023年获批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对2022年度新增规模企业奖补核算;
3、“智赋万企”工作成效奖。对“智赋万企”行动推进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奖励。年底对各县市区开展“智赋万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外制订),分别对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县市区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4、2023年获批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5、2023年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
6、2023年列入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并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
7、2022年获批的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并经省工信厅组织评审,验收绩效为优秀等级的;
8、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奖励项目。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项目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推荐企业上报的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严格把关负责。
(三)市工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程序性审查,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通过程序性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报市领导审核决定。
八、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由各县市区(科)工信局、财政局负责收集、初审并盖章推荐。
(二)各县(市、区)上报的正式推荐文件一式2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一式1份纸质材料至市工信局并附电子文档。
(三)其他要求。各县市区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财企〔2023〕14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严禁违规推荐,弄虚作假,一旦查实有资料作假行为,不予受理其上报文件,并将影响到对辖区项目的支持,同时追究申报企业、审批人员的责任。
九、报告要求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自资金安排计划下达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项目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前应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月10日前汇总分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关系,市、县(市、区)两级工信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投产达产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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