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要求和认定条件评价标准

2023/8/14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说一说关于2023年第三季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要求和认定条件评价标准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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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企业范围

(一)依法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评价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及《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 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 20 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 15 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 分。

三、成都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先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加强申报宣传力度,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申报。

(二)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附件请按顺序编号后打包,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同时按程序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自评表从培育平台下载并签章,同时附附件2中第1、3项相应纸质材料),如有项目咨询、项目申报等事宜请联系属地主管部门或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成都市工业合作联社),联系方式附后。培育平台于7月1日开放,8月31日关闭。

(三)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培育平台,对企业自评结果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8日前将推荐报告、备案表(格式见附件3)报送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按照相关流程开展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将通过名单报经济和信息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