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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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东湖高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申报材料中需附上信用中国网站上的自查情况)。原则上应是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流程和时间
1. 企业填报材料。各申报主体按照《办法》要求,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填写《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编订申报材料。
2. 各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8月9日(周三)前将《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以及全套扫描电子版)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一并上报市经信局。
3. 市级择优推荐。按照省经信厅“武汉市申报数量不多于8个”的名额限制要求,市经信局视申报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4. 入围企业在线填报信息。省经信厅将评审确定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入围名单,并向进入国家级推荐入围名单的申报主体分配账号,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信息。
5. 入围企业材料最终报送。各入围企业完成信息填报后,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22日(周二)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一并上报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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