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湖高新区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申报要求、时间

2023/8/3

2023年东湖高新区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申报要求、时间等内容如下,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2023年东湖高新区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申报要求、时间等内容如下,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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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以推动优质基础产品和工艺应用示范为目标,聚焦“镁合金锻造轮毂”等40个重点方向(详见附件2),采用揭榜挂帅模式遴选推进机构,由推进机构组织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学研各环节推动上述重点产品、工艺的适配应用,促进形成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互动发展、上中下游互融共生的产业链协同创新格局。

 

二、申报要求

(一)推进机构主要职责

推进机构一般由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的行业机构、龙头企业等实体承担,负责组织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针对应用过程中需要着重解决的检验检测、试验验证、标准制定、批量生产、应用推广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要素对接,协调解决实施主体遇到的主要问题。

(二)申报材料

1.推进机构组织相关单位编制《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3)。实施方案要围绕应用示范方向的总体目标,以制约产品、工艺推广应用的问题为导向,科学设置明确、可量化、有标志性的阶段性目标,系统安排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问进度,明确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

2.推进机构组织参与单位签订联合开展应用示范的合作协议书(或能够体现合作情况的类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合作内容、产品应用条件和目标、任务分工等,确保各项任务主体明确、责任清晰

3.推进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工作要求

报送材料应及时、完整、真实、准确。请有意向申报的行业机构、龙头企业于8月9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及推进机构申报材料(附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报送至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