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25
2023年度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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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著、专利、版权、商标)、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
一、项目支持类型、方向和强度
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分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三个类别进行支持,技术方向和支持强度详见附件(宿州市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专项
项目要有明确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及成果应用及转移、转化目标;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等;协议不得约定对市财政经费按比例分成;优先支持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直接补助类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且项目总投入不得更改。
类别一:人工智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
1.大数据。支持算力算法融合的智能计算模型、新型云数据中心系统架构、软硬件一体化量子计算机、高集成度量子通信终端、量子测量技术等新一代量子信息技术研究。支持研发大数据隐私安全防护关键技术与系统,开展弹性计算、海量数据存储和处理、资源监控管理、数据中心绿色节能等技术研究,支持发展主导产业数字化、数字内容软件。
2.物联网。支持面向工业互联网的物联网感知、智能终端、边缘计算专用芯片等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
3.人工智能。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机器人、制造业检测、数据智能处理以及智能控制领域的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研发虚拟交互技术,开发数字文旅产品。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发研究。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类别二:新能源新材料
4.新能源。重点支持制氢、储氢及运输,煤炭清洁利用,智能电力电网、分布式能源等技术;支持新型太阳能光伏电池、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材料、技术及工艺开发;支持开展现场安全无毒液体制氢大功率燃料电池一体化发电系统研究。
5.新材料。支持面向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领域的高性能金属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稀土与无机功能材料攻关;支持面向芯片和集成电路制造的半导体、电子级化工材料、电子浆料、电子封装材料攻关;支持面向新能源和新型高清显示的新一代高温超导材料和耐高温耐辐照材料等前沿材料攻关;支持面向电力与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橡塑复合材料、高性能树脂及其复合材料、特种纤维等材料攻关;支持可降解生物基材料、新型气凝胶攻关。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类别三:高端装备制造
6.高端装备制造。支持高性能轴承、新型密封件、高端泵阀、先进传动件、高端液压气动件、智能传感器、滚珠丝杠、线性导轨、高精度模具、自动变速箱等核心零部件攻关和产业化;支持智能制造装备、高端装备、部分基础零部件等关键技术;支持开展先进基础制造工艺与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类别四:新能源汽车
7.三电技术。支持在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电解液、整装电池,驱动电机、助力转向泵电机、打气泵电机、空调电机等方向的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
8.智能车机。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的感知、控制、执行及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发展智能车联网技术,加快L3/L4级智能驾驶汽车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互联网+联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研究,重点突破“人-车-路-云”高效协同的多层数据融合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服务。
9.零部件制造。支持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材料、汽车用碳纤维材料、车用聚合物复合材料研发,重点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系列技术攻关和支持新一代功率半导体器件在新能源汽车应用中的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类别五: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
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推广,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10.生物种业及绿色种植防控。开展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栽培技术示范;开展蔬菜、果树、西甜瓜、食用菌、苗木等特色农林品种选育与栽培技术示范;开展优质畜禽品种选育、高效繁育、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精准监测与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开展蔬菜、果树等果蔬全程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1.农产品与现代食品精深加工。开展农副产品(预制菜)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和营养化、健康化产品开发和应用;开展果蔬产品绿色、高效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和系列产品开发和示范;开展农产品食品加工、贮运过程品质控制、危害物阻断、质量安全溯源技术研究和应用。
12.农业生态环保。开展宿州土壤综合性状检测及综合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复合高效生物固氮产品的研究及产品开发与应用;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及农村污水和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新型化肥、碳肥、农药产品及减施增效、绿色替代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开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研究与应用。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现代农业领域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乡村振兴专项按照30万元/项、40万元/项、50万元/项三个档次。
类别六:支撑社会发展技术攻坚
13.社会事业。支持在教育、就业、养老、商品防伪、食品药品安全、公益、社会救助、质量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交通运输、职业病防治、消防安全、禁毒、环境保护、信息基础设施、智慧交通、能源电力、智慧绿色建筑、社会心理、气象、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碳中和”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14.生物医药。
临床医学转化。开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老年退行性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呼吸系统等疾病的创新药物及诊疗技术研究与临床医学转化;开展新型肺炎、新型流感、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感染病的研究与临床医学转化。
中医药现代化。开展中医经络脏腑证候理论现代诠释研究、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和中药复方配伍理论研究、道地药材品质保障中药有效成分和复方作用机理研究、中医名家名方智慧诊疗系统开发研究、中医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等方面研究与临床转化。
智慧诊疗装备。开展高端医学影像、体外诊断与治疗、生命体征监测、植介入器械等数字化、智慧化医疗装备的研究及临床医学转化。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社会发展领域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照30万元/项、40万元/项、5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领域,已取得的具有重大产业化价值、需要进一步熟化的科技成果,开展工程化研发。以企业牵头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50万元/项、8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
针对项目承担单位在生物医药领域,已完成基础研究阶段,能够提供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查新报告,主要在宿州市进行应用推广的新技术成果。以企业牵头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
支持强度:按照项目综合考量,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给予每项支持经费20-100万元。
二、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为宿州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原则上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已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他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符合多个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项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企业上年度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或超过2%。
3.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当年新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上两年度所得税都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项目负责人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不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若能提供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可附在申报书中一并提交。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入的60%,市、县区(园区)分别不超过20%的比例共同支持。
7.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项目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应就单位及个人的科研及社会信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初审,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申报时明确。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为线上申报,请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输入网址,进入“宿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项目单位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年7月25日,关闭时间:2023年8月15日。
(二)审核推荐。各归口管理单位于2023年8月17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并于8月18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及推荐名单统一报送至宿州市科技局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待业务科室初审通过后再行通知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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