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高企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

2023/6/29

樊城区高企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如下,想要申报高企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对于高企申报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樊城区高企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如下,想要申报高企的朋友们可以了解一下,对于高企申报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v同)

一、樊城区各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樊城区各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1.企业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网上材料填报:企业通过账号和密码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完成后进行填报:

第一步:点击“服务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右侧“办理入口”进入高企认定系统。

第二步:点击左侧功能栏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在线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请逐栏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不要空栏)。

3.纸质材料报送:通过系统打印带有条码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企业向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市(州)科技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东湖高新区辖区内企业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注意:经省委军民融合办推荐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开展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请将相关材料报省委军民融合办。)

(二)执委会汇总上报。

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负责判断企业更名类型,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出具推荐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企业变更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审核材料一式一份,于各批次截止时间之前报送至省认定办。

(三)省认定办组织审核。

省认定办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更名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更名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