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第六批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和时间

2023/6/21

第六批黄山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启动,下面来看看黄山区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和时间,黄山区有想要申请非遗传承人的,可以咨询小编代办。

黄山区非遗传承人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黄山区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一)申报推荐列入黄山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省级、市级或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3、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

 

4、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5、具备独立民事资格的公民。

 

(二)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承续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未满3年;

 

5、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二、黄山区非遗传承人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该项目在本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报送区文旅体局。

 

三、黄山区非遗传承人申报材料

 

1、推荐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推荐意见,并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区文旅体局;

 

2、推荐清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文旅体局;“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荐表: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授徒传艺情况,技艺特点、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及所获奖励,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情况,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照片,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意见等内容(见附件)。

 

3、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 3);

 

4、其他材料: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四、黄山区非遗传承人申报时间要求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请人所在单位、名录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

 

3、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3份(无需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图片必须是未经剪裁、压缩的原片)。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4、区文旅体局将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的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和评审,并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请各推荐单位单位于202311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黄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黄山区太平东路20号文化大楼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黄山区非遗传承人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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