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市可申报项目合集,申报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

2023/6/1

2023年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申报哪些项目呢?本文整理了部分正在申报的项目,武汉市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可免费项目规划一次哦。

2023年武汉市的企业单位可以申报哪些项目呢?本文整理了部分正在申报的项目,武汉市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可免费项目规划一次哦。

政策咨询热线: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孵化器、众创空间)

2023年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认定(备案):经区级登记并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认定(备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已获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单位不再申报。

2、综合型孵化器专业化转型认定: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专业型孵化器认定条件的市级综合型孵化器,可申报转为专业型孵化器。国家级、省级综合型孵化器亦可申报,通过转型认定后将在市级绩效评价中纳入专业型孵化器管理。

二、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本年度我市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分两批次集中开展。众创孵化机构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间申报:

第一批认定(备案)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9日至6月12日;

第二批认定(备案)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3日。

(高新技术企业)

武汉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受理范围

武汉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象为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需要继续保持资格,应按本通知重新申请认定。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认定办”)受理全市各区(除东湖高新区)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东湖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东湖高新区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二、申报时间

武汉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认定办工作安排,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认定)

2023年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认定

一、推荐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须建有中试平台(基地),且原则上应成立独立法人运营主体,负责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试平台(基地)相关业务。

2.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含中试平台)应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成果熟化、中试服务和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3.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应拥有从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

4.建设和生产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环保、生态等法律法规要求,没有发生过重特大事故。

二、推荐流程

1.相关单位填报《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荐表》(见附件),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

2.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现场考察并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

3. 市科技局审核后进行授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

推荐工作分为两时间段,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5月19日和2023年9月27日,将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基本信息电子版及盖章PDF版报送市科技局。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

2023年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时间

采取网上申报,常年受理。

本年度备案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中试平台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中试基础条件。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用于中试服务的仪器设备原值和场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100平方米。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2.具有核心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外聘人员不超过30%)。制定有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和规程,具备提供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研究、工艺设计能力。

3.具备规范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营规范,有对外服务的激励机制、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服务流程,上年度对外开展中试服务原则上不少于3次或服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产学研合作机制稳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完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备案申报日期前三年内,中试平台建设运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应完成信用修复。中试平台近一年未发生被区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追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情形。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登录赛事网站统一注册报名,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分组报名参赛。

二、报名流程

(一)各参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参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保证提交的参赛资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各参赛企业在赛事网站报名后,需将签字盖章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发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部门邮箱。

若填报和上传的资料涉及国家和参赛企业秘密,请提交前做好脱密处理。

企业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

(二)省科技厅对市科技局审核确认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报名资料是否齐全完备,审核合格计入有效报名基数。

省科技厅审核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地在武汉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比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组别。工商注册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入围省复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七)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