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市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条件流程介绍在这里

2021/3/11

2021年滁州市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围绕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安全应急教育服务四个方面,从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机械化与自动化协同作业装备、事故现场处置装备等16个重点方向,面向成熟的技术装备与服务开展本年度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截止时间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关于2021年滁州市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条件流程的详细介绍看小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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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条件:
1.示范工程项目应由装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提供商与用户单位或金融保险机构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单一企业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2.参与申报的单位应为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每个牵头单位可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4.申报项目应满足《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实施要素指南(2021年)》(附件)的相关要求,具备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等特点。
滁州市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流程:
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参照《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示范工程的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本区域示范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并联合出具推荐意见。
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通过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申报系统,提交推荐意见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分别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应急管理部。
注意:各地推荐示范工程项目的数量原则上每个方向不超过5个,条件不成熟的可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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