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申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名额及时间

2021/3/16

2021年合肥市企业可以着手申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了!合肥市申报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3月18日。申报名额:信息消费示范市(合肥、蚌埠)各可额外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各省推荐名额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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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申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条件:
(一)申报主体。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项目要求。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申报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额外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四)申报形式。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评价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研究确定支持项目。


合肥市申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奖补:100万元(具体根据当年通知政策为准)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