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4
2021年淮南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如何申报?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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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示范区的基本条件:
(一)贴近县(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政府相关政策配套并推动有力;
(二)以一种或一类优势、生态、特色、出口农产品为主,具有突出的区域比较优势,经济效益显著;
(三)有龙头企业或其它经济合作组织带动和示范,专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较强;
(四)产业化程度较高,能够形成较完善的产业链条;
(五)示范区有确定的区域范围,有较好的交通运输、通讯等外部条件,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示范区的申报流程和审批:
一、示范区申报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受理和截止日期。
二、示范区由建设承担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填写申请书,内容包括:示范类型、示范区域、示范区建设的年限、目前现状及项目条件、推广实施的技术标准、经费来源(包括自筹经费、当地政府投入、有关单位投入、示范区主管单位下拨的建设补助经费等)、实施标准的组织措施、预期目标等。保持单位加具意见后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示范区建设实行项目升级制。申报上一级示范区项目的,须是完成下一级示范区建设并通过目标考核合格的项目。
四、示范区项目审批的程序包括:申请、初审、综合评审。
(一)申请:示范区建设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开展示范区工作的申请,并填写《示范区任务书》。
(二)初审:由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示范区提交的申请和《示范区任务书》的内容进行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作为保持单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三)综合评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初审后上报的申请、《示范区任务书》和初审意见进行综合评审,并适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择优列入市级示范区建设项目和作为省级示范区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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