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4
2021年池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单位需要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在线填报后,导出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装订成册后一式2份报送所在辖区科技局,时间截止于6月15日,现在跟小编一起来看看2021年池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条件及好处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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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省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除应符合省科技重 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 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 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 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省级 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 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 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 发榜方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 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持项目完 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 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池州市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申报好处:
1.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 发榜方较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 策》(皖政〔2017〕52号)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 金上浮20%。
2.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 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 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 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 总额以及申报省支持资金额度。
4. 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 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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