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丰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条件有哪些?

2021/4/27

为实施好长丰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提高培训质量,保持培训效果,现将培训机构申报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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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任务

长丰县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5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300人(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型和服务主体带头人100人,开设2个班,每班50人;农村创新创业者100人,开设2个班,每班50人;产业发展带头人100人,开设2个班,每班50人);专业生产型人员100人,开设草莓标准化技术栽培、稻虾共生种养技术培训各1个班,每班5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100人,开设农业企业电商应用培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各1个班,每班50人。拟遴选6-7家培训机构。

二、申报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原则上属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必须具有市级以上示范称号,且有连续三年以上培训经验;

3、具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

4、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

6、能够围绕农民需求开展培训,并且在以往的各类培训中未出现违规现象;

7、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层级、人数安排,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申请认定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近2年农民培训工作总结;

6、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初步安排(包括学员遴选办法、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教材使用、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建立情况、跟踪服务能力。按培训规模,每培训10人,至少需要安排一名农技人员跟踪服务等)。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申报遴选公告——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县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时间:2021年 4月25日—4月29日,逾期不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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