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22
合肥市高新区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单独制定了政策,合肥市高新区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中排名前五名的,每家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一般是在8月份,高新区的企业可以重点关注一下。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这两个项目申报的相关条件:
首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
1、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
3、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10家以上);
5、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6、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其次是高新区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运营管理机构是在高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设立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创业;
2.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围绕培育初创期小微企业为目的的新型孵化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的创业辅导制度、规范的创业团队、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鼓励利用已有条件,盘活存量设施和场地,通过开放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向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地、设备设施、宽带网络、开源软硬件、商务服务等基础条件和服务;
4.有专职的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机构设置合理,团队成员大学以上学历的员工占80%以上;
5.设立了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6.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有5人以上较为成熟稳定的创业导师团队;
7.有便捷的服务体系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积极推进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不断融合,为创新创业提供多方位的增值服务。年度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6次;
8.入驻不少于6家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企业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创意类及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入驻空间时成立时间不超过1年;
9.众创空间已建成并正常运营。
2021年合肥市高新区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工作会继续展开,具体申请及代理请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了解详细内容。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