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有奖励!合肥市2020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通知来了

2021/3/24

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时间2021年3月8日—22日。需县区初审的项目,需县区在3月26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提交。合肥市企业咨询:187 5515 0022

申报要求

2020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V1.0(网站内附)。企业(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经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再将完善后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初审部门(县区初审的报2份材料至县区)。初审部门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


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实施细则第4条: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通过政府招投标或续标方式确定的高校及其它培训机构,完成约定的全部培训任务并通过验收。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招投标合同书;⑤培训人员花名册;⑥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文件、图片等);⑦中标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


(二)实施细则第8条(1):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现场管理成熟度五星级”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当年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企业;②当年获得国家“现场管理成熟度五星级”称号的工业企业(同一企业只奖励一个);③与制造强省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三)实施细则第8条(2):鼓励工业设计与传统制造业融合发展奖励

1. 工业设计金奖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红点至尊奖、IF设计奖金奖、G-Mark奖TOP100、IDEA奖金奖、红星奖金奖、中国专业工业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工业设计公司。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获奖者身份证;④国家或国际工业设计金奖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咨询电话:科技处63538396)

2. 工业设计大奖产品产业化奖励

申报条件: ①当年获得红点奖、IF奖、G-Mark奖、IDEA奖、红星奖、中国专业工业设计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设计公司;②获奖产品已产业化并当年新增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③资金总量控制,按获奖产品的销售收入择优补助。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获奖者身份证;④获奖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销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或200万元以上的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⑥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3. 设计成果产业化的奖励

申报条件: ①自主设计的产品必须拥有相关知识产权;②工业企业当年设计产品(单一型号)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工业企业当年购买专业设计服务且新增产值超过500万元;③资金总量控制,按工业设计产品的销售收入择优补助。工业设计产品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⑤设计产品销售合同、发票、转账凭证(或设计产品新增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⑥工业企业购买设计服务的另外提供设计服务合同、发票、转账凭证;⑦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四)实施细则第9条(1):智能家电(家居)技术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年度在我市生产并通过《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 28219-2018)》评价认证的智能家电产品,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或上年度通过《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 28219-2018)》、《智能家电系统互联互操作评价技术指南(T/CAS 290-2017)》评价认证的智能家居系统。②申报的项目未享受省政策奖补。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评价认证文件或证书;⑤智能家电的需提供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的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及生产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⑥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五)实施细则第9条(2):工业机器人生产奖励

申报条件:①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②生产的机器人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6自由度及以上;③当年单个型号生产并销售10台以上的或当年累计本体销量达到100台(含)以上。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申请产品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⑤机器人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⑥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六)实施细则第9条(3):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奖励

1. 企业、技术、产品、装备列入目录名单奖励

申报条件:2019年以来列入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工业企业;或技术、产品、装备列入2020年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文件;⑤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2. 节能环保产业链配套招商奖励

申报条件:①节能环保企业参与引进配套企业,其中,节能环保企业是指纳入2020年统计部门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范畴的企业或者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节能环保产业分类的企业。②配套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进的配套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在2020年1月1日后建设完成。③每个节能环保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引进的配套企业,每个配套企业只能对应一个节能环保企业(若同时配套多个企业,以采购额较高一方为准)。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节能环保企业和配套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节能环保企业基本情况,引进配套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单个引进的配套企业投资规模、技术水平、产品先进性,配套企业与节能环保企业产品的关联度及本年度采购情况,对完善产业链的作用);⑤配套企业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⑥配套企业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告也可);⑦配套企业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⑧配套企业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⑨配套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12);⑩存在关联交易的,必须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市场价,非标设备由市经信局委托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定价。(投资范围认定及时间参考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项目补助相关规定)⑪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若配套企业项目已获得市经信局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项目补助,则无需提供⑤-⑩项材料,直接按照获得固定资产项目补助金额的20%再给予节能环保企业奖补。



(七)实施细则第9(6)服务型制造奖励

申报条件:①上一年新认定的国家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项目的企业(含工业企业、项目和平台)或省级服务型制造的示范企业(不包括示范项目和平台);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八)实施细则第10条: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1.支持淘汰落后产能

申报条件:列入年度市级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能够按期完成任务,以破坏性拆除落后生产线或落后设备为标志(仅停机和设备封存不作为淘汰依据),并经过市县两级验收并公示。对相关主要设备已列入国家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或近三年无生产活动的设备淘汰不予支持。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报告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能力、落后产能、淘汰依据、淘汰时间、淘汰方式、落后设备处理去向等);④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生产许可证(若涉及);⑤企业淘汰落后生产线产能证明材料,近三年生产台账(提供部分即可);⑥已拆除设备明细表。外包拆除的,提供拆除工程合同(或协议书);自行拆除的,提供主设备报废材料出售相关材料;⑦淘汰现场、设备解体的影像资料,包括生产线拆除前、中、后照片;⑧企业项目投资、环保、安全等批复文件;⑨企业转产及职工安置情况说明;⑩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2.节能绿色诊断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合肥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节能绿色诊断并通过验收,根据诊断报告ABC分级奖补中标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中标通知书;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绿色诊断报告书;⑥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3.工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项目前期手续完善,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①工业节能技改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煤,给予较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②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且年节水量不低于5万m³,给予较高4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年节水量不低于15万m³,给予较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③清洁生产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减排不低于10%,给予较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④节能信息化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其中,区域性节能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不少于200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实施后能源效率提升5%以上,分别给予较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⑤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利用量需达到一定规模(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年利用量不低于5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年处理量不低于5万吨;废轮胎年利用量不低于2万吨;废塑料年利用量不低于3万吨;废旧玻璃纤维年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污泥年利用量不低于1万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年利用量不低于5000吨;秸秆工业原料化年利用量不低于3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年利用量不低于1500吨或总容量不少于150Mwh),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给予较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给予较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企业概况,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实施前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对比分析;⑤项目立项备案材料及相关部门单项验收材料(若涉及),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环境服务项目需提供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合同;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附件3),固定资产投资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发票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⑦合同能源管理或合同环境服务项目可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提供废弃物利用量材料,区域节能信息化平台需提供服务企业数量的材料;⑨项目总体竣工验收报告(企业自行验收),项目稳定运行三个月以上材料;⑩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咨询电话:节能处63538803)


(九)实施细则第11条(4):“万家企业登云”计划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通过政府招标确定且完成合同任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政府采购合同书;⑤完成合同任务证明材料(包括服务企业的名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协议,以及企业在“合肥市企业上云管理系统”评分情况等);⑥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十)实施细则第12条(2):消费品品牌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本年度入选支持制造强省政策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介“精品安徽”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入选的协议及相关材料(包括企业与广告公司合同、垫付广告费付款凭证及增值税发票);⑤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十一)实施细则第14条(4):提升生物医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申报条件: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免费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工程。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⑤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⑥经企业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⑦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十二)实施细则第15条(1):鼓励小微企业提档升级

申报条件:当年新增为规上工业企业(不包括退规再升规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按属地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统一申报、提交申请报告;④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十三)实施细则第15条(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对标诊断服务

申报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不少于2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免费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政府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⑤与企业签订的对标诊断协议;⑥经企业盖章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⑦专家出具的对标诊断报告评价分级意见;⑧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十四)实施细则第17条(1):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通过政府招投标或续标方式确定的全市小微企业“1+13+X”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核心枢纽平台运营机构,且完成年度运营绩效指标。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招投标合同书或续标合同书;⑤完成合同任务证明材料(包括开展服务活动证明材料及服务企业清单、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公益性服务的服务内容确认单、服务合同、企业服务满意率评价清单及平台运营年度工作总结等);⑥运营机构开具的发票;⑦ 2020年“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


合肥市企业咨询:187 5515 0022